普洱日报讯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一直以来村集体经济发展较为薄弱。对此,镇沅探索建立“党组织+”模式,推进村集体经济从“基本覆盖”到“优质覆盖”,2018年,全县109个村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5万元以上。 ●“党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建档立卡贫困户”创收 全县109个村党组织牵头,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社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等服务。如,恩乐镇采取“党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建档立卡贫困户”模式,发展生猪养殖,其中文旧村收入达到9.2万元,贫困户收入户均超过4000元。振太镇运用“5+1”产业扶持资金扶持生猪养殖取得分红,黄梨村、邦庆村、文缅村、长安村4个村从合作的镇沅农康畜牧科技公司生猪养殖分得村集体经济红利8.31万元,27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分红33.24万元。 ●“党组织+农业综合开发服务部”创收 全县109个村成立农业综合开发服务部,规范村级农业综合开发服务部运行管理,完善章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财务实行独立核算,委托乡(镇)会计代理机构代理。规范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和使用,建立村集体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制度,支持村公益事业、扶贫济困等公共事业发展,增强化解风险的能力。村级农业综合开发服务部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入股、提供服务等形式开展广泛合作,多渠道增加收入。村级与乡镇人民政府、烟叶站签订烟叶生产指导服务协议,烟税返还作为服务性收入。将可盘活的村集体资产、资源和集体经济收入注入村级农业综合开发服务部作为运营的股份本金。村党组织做好政策引导、规划引领、资金支持、财务监督等。按照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积累共有的原则,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合理确定股权比例,确保各方利益。 ●“党组织+公司+农户”实现三方共赢 用好脱贫攻坚政策,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等项目,具备条件的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采取“党组织+公司+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通过发展果蔬、茶叶、核桃、林药、瓢鸡、畜禽等种植养殖业及其附属加工业带动村集体增收。如,恩乐镇文旧村党总支与镇沅农康畜牧科技公司合资建设1500头商品猪育肥场,村“两委”负责猪场建设用地及“三通一平”工作,并入股公司资金120万元,镇沅农康畜牧科技公司负责猪场建设、养殖及销售。合作期为10年,前8年公司每年按92户贫困户户均4000元、村集体每户1000元的比例分红,合作期满,养殖场所有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党组织+旅游+电商”适应互联网商业时代促农增收 村党组织牵头,利用村综合服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工作,组织相关供销合作社、农资连锁店、村级信息服务站等,开展肥料、种子、农药等生产资料电子商务服务。积极推进电商扶贫工程,鼓励引导电商企业瞄准贫困村、对接贫困户、吸纳有一定知识能力的贫困人口开展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如,和平镇麻洋村把村民种植的蔬菜、养殖的家禽、家鸭蛋等在电商平台售卖。同时,把产业扶贫“5+1”资金入股村级农产品综合服务部,建档立卡户每户入股5000元,村集体奖励资金每户入股1000元。建档立卡户每年计3600元股本金分红,分红年限为5年,其余1400元股本金分红用于全村贫困户因户施策。村级农产品综合服务部还为当地村民提供就业岗位,为观光游客,过往客商提供饮食、住宿、购物及当地农特产品交易提供便利条件。 目前,全县109个村党组织因地制宜,按“党组织+”模式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辐射带动村民特别是贫困户增收、村集体经济增长、企业增效。(镇沅县委宣传部)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