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李伊昆) 2018年,市民政局和灾区民政部门始终把受灾群众生活保障作为首要任务和重中之重的工作,牢固树立“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做不好一切归零”的理念,尽职尽责全力做好受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 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市民政局先后制定下发《墨江5.9级地震受灾群众应急期生活救助工作方案》《墨江5.9级地震受灾群众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方案》《墨江5.9级地震民房倒损核查评估工作方案》《墨江5.9级地震受灾困难群众中秋国庆温馨过节慰问方案》《普洱市墨江5.9级地震灾区特殊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救助方案》和《普洱市民政局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确保受灾群众灾后生活救助、倒损民房核定评估等工作科学、有力、有序开展。 实现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精、准、细”。以县乡(镇)包保方案为基础,明确县、乡(镇)、村包保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具体任务、考核办法、工作纪律,努力实现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的“精”;全面摸清受灾群众基本情况,重点核查“三无”(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两孤一残”(孤儿、孤老和残疾人)等情况,努力实现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的“准”; 把灾区倒房户、重灾户、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残疾人、高寒冷凉山区等特殊困难群众作为重点,完善救助方案,努力实现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的“细”。 确保受灾群众生活救助“不漏一户,不掉一人”。 及时足额发放救灾款物,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2018年12月29日,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达我市各县(区)冬春生活救助资金2700万元。市民政局所属的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向各县(区)调拨棉被3000床、大衣2000件、毛毯2062床、毛巾被2010床、衣服1000套、睡袋690个等过冬物资。资金物资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综合考虑救助对象受灾情况、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生产自救能力等因素,实施精准救助、重点救助。同时,加大对重灾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边境村镇、高寒冷凉山区和脱贫攻坚村镇的支持力度,杜绝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现象发生。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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