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胡开华 文/图)自1998年成功创建“云南省甲级卫生县城”以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先后获得“省级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全国文化先进县”“省级文明县城”“省级灭鼠先进县”等荣誉称号。2017年,景谷县委、县政府正式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通过全县上下不懈努力,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个干净、整齐、舒适、优美、宜居的美丽县城展现在祖国西南边陲。 多管齐下强力推进创卫工作 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中,景谷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指挥长,县四班子有关领导任副指挥长,相关部门单位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卫指挥部,组建12个专项工作组,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创卫工作格局。同时,景谷县还强化目标管理,扎实推进创卫工作。制定了《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将创卫考核指标细化分解到县级部门和乡(镇)、社区(村),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乡(镇)、各部门也建立了相应组织机构,确保责任、人员、措施三到位,痕迹档案材料齐全,各项工作达到指标要求。 按照多角度、深层次、广覆盖的思路,采取形式多样的手段强化宣传,积极营造创卫浓厚氛围。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创卫工作相关会议,动员号召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和各级社会力量积极投身到创卫工作中来。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也逐级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发动,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强大的创卫声势氛围。同时,充分利用报纸、手机报、电视、网络、“景谷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制播健康知识及创卫工作动态,积极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表扬先进、曝光落后,进一步拓宽了社会影响面。创卫工作中,景谷县还通过制作宣传栏、展板、标语,充分利用设立咨询台、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单等方式深入宣传,把创卫宣传延伸到城区的每一个角落,使创卫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景谷县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累计投入市政基础设施资金19.37亿元,单独安排创卫工作经费380万元,有效提高了城市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完善了道路交通、供水供电、城市排水、商业服务、公共消防、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工程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构建起了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备、安全高效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体系,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争创云南省“美丽县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大整治,制定《景谷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五小行业”综合治理、着重加强农贸市场管理、抓实建筑工地专项整治、统筹加强城郊结合部专项治理。脏乱差现象得到改善,环境卫生质量全面提升。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坚持带头抓督查、抓整治,深入创卫一线检查指导;其他县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牵头深入责任片区,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创卫办等组成联合督查组,紧盯目标任务,定期不定期地对创卫各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列出问题清单,限期督促整改,对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整治不力的乡镇、部门单位进行约谈,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取得明显成效 成效 ●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得到保障 ●传染病防控能力有效增强 ●社区卫生管理规范 ●基层卫生环境提升 ●爱国卫生组织管理能力加强 ●健康教育持续广泛深入开展 ●市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生态环境保护明显加强 ●病媒生物防控工作进展有序 景谷县高度重视加强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将爱卫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副县长任副主任,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32个部门组成的爱卫会。调整充实爱卫办组织力量,落实办公经费;逐级成立爱卫工作组织机构,并配备了与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人员。 建立健全覆盖广泛的县、乡、村(社区)三级健康教育网络,设立健康教育指导中心,配备了2名专(兼)职人员,负责开展经常性健康教育指导。全县所有中小学校通过开设健康教育课、举办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禁毒防艾和疾病预防等宣传教育,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分别达90%和80%以上;每年开展中小学生健康体检,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低于5%。 强化医疗卫生单位健康教育职责、深入开展“健康教育进社区”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介,根据季节性防病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进行健康知识宣传。 按照建设规划加强市政功能建设,路网体系完善、道路路面平整完好。建有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累计铺设排水主管道47公里、覆盖率达84%,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98.36%,妥善处置污水处理厂污泥,未发生二次污染情况;环卫保洁能力不断增强,有环卫工人247名,城区主要街道日均保洁达12小时以上,合理设置果皮箱534个,覆盖率达100%,建有垃圾中转站1个,购置垃圾清运车8辆,做到了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清运;新建公厕12座,改造社区、城中村旱厕8座;建筑工地管理符合标准,建筑物料、施工泥土不影响道路畅通和环境卫生;沿威远江两岸打造生态走廊,水面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建成区内绿化面积达372.21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39.18%;沿街道安装路灯6522盏、路灯亮灯率达98%;建成区内无放养家禽家畜现象,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全面整改落实中央、省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持续巩固整改成效,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将城区内47户工业企业外迁到工业园区,实现了污染物集中治理达标排放,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工业污染源废水、废气达标排放率达100%;规范开展生活污水处理、处理率达93.57%;在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设立交通禁鸣标志,对设立39个噪声监测点进行有效监控;划定了县域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城区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统一由普洱金盛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置,医源性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景谷县认真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治方针,开展病媒生物防控业务培训,对鼠、蟑、蚊、蝇“四害”孳生地进行调查统计,在重点区域、部门(行业)设置安装毒饵站2000个,并规范投放毒饵,结合爱国卫生月开展灭“四害”药物喷洒消杀8次,无使用国家禁用药物史。通过综合治理,“四害”孳生地得到了有效治理,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密度逐渐降低。 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100%,食品卫生许可证持证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知识培训及“五病”患者调离率达100%。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卫生硬件设施完善、严格落实消毒制度,无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交叉污染现象;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无注水肉和病死猪肉上市。 不断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证持证率、五病调离率均为100%,有卫生消毒设施,工作人员操作符合卫生规范要求。影剧院、图书馆、展览馆、商场等场所设有良好通风采光条件,合理配备了垃圾箱和卫生公厕。 生活饮用水质量进一步提高。对城区1家集中式供水单位、13家二次供水单位管理规范,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水质合格率均达100%。 扎实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持续开展职业卫生健康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学校合理设置卫生室,并配备专(兼)职卫生技术人员。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饮水污染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 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加强传染病监测,近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医院控感制度、疫情登记制度健全,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和专科门诊,县人民医院感染科设置规范、功能合理。巩固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安全接种率、流动人口儿童建卡率以及儿童入托、入学查验证率均为100%。严厉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确保了医疗服务秩序良好,医院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 县城区有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所,达到国家建设标准,能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的卫生服务;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卫生社区”“卫生楼”等检查评比活动;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车辆乱停乱放、私搭乱建、非法小广告的问题;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和公厕管理符合卫生要求,无乱排乱倒现象。 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应保尽保,参保率高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全县行政村卫生室业务用房达到标准化建设,并按要求配齐了人员、设备,村医取得合法执业资格,能满足村辖区内一般诊疗需求。全县有“云南省卫生村”50个,占比36%。每年定期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1.23%,实施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85%以上,学校自来水、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均达100%。将创卫工作与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结合起来,积极推进道路、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所有村庄主干路硬化、支线路平整,村容整洁,村内柴草、杂物堆放整齐,无散放的牲畜、家禽。 三年来,通过全县上下不懈努力,景谷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快速发展,城市环境卫生质量得到显著改善,生态与居住环境得到不断优化,城市管理与服务能力得到整体提升,居民健康卫生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水碧、天蓝、地绿、干净、整洁、有序的卫生县城让市民的生活更加安逸、更加舒心。 △环境卫生整治 △健康知识宣传 △干净美丽的县城大道 △云景林纸生产区全景 △美丽的景谷县城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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