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记者 袁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层面提出的第四个价值目标是“和谐”。 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理念,集中体现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生动局面。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社会建设领域的价值诉求,是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人类社会发展史证明,一个相对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是社会生产力进步,经济繁荣兴旺,文化欣欣向荣,科学发明科技创新不可或缺的社会条件。努力打造一个相对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既是落实构建和谐社会的切实步骤,也是为实现中国梦所作的有效努力。 2013年至今,普洱市财政支出1875亿元,其中70%以上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7546元增加到29088元,年均增长8.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5435元增加到10386元,年均增长11.4%。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20条底线”要求,今年将全面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累计建成院士及专家工作站29个、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18个。县级医院全部达到二级医疗机构标准,行政村卫生室建设率、覆盖率达100%。深入实施文化“珍珠链”工程,大型民族文化纪录片《民族团结誓言》、人文纪录片《天赐普洱》在中央级媒体播出,大型原生态歌舞《佤部落》走进国家大剧院并到全国部分大中城市巡回商演。坚定不移抓好普洱景迈山古茶林申遗工作,争取把全球第一个以茶为主题,体现人与自然和谐、人与人和谐、人与宗教和谐的世界文化遗产落地普洱。景谷和墨江地震的抢险救援和恢复重建工作得到了国家和省级的充分肯定,创造了抗震救灾工作“普洱模式”。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成为云南省获此殊荣的第一个建制市。扎实推进扫黑除恶、禁毒防艾、边境管控、打击走私等工作,全市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法制建设群众满意度等指标测评成绩连续多年居全省前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效显著,2018年综合测评排名全国第14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排名全国第8位。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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