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记者 钟云)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提出的第三个价值取向,是公正。公正,即社会公平正义,就是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公民权利和自由,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保证权利在阳光下运行,社会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公正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和体现,它建立在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是中国共产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贯穿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把促进公平正义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重点,提出要推动经济更加公平发展;发展成果要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要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要推进公正司法,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等。习近平总书记更要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普洱市始终坚持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牢牢把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这个新一轮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并最终回归到社会公平上来。 社会事业是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保障社会民主、公平和稳定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具有维系社会公正、体现社会公益性的作用。普洱市在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领域的改革,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期盼的问题入手,不断推出新政策、新举措,为百姓送去改善民生、增进福祉的利好消息。积极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发展。构建基层医疗卫生体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着力推进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顺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显著提升。 为了让贫困人口在真正意义上共享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实现最大范围的公共利益最大化。普洱市大力推进扶贫开发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制定实施了《普洱市农村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2011—2015)》等一系列扶贫规划和政策措施,实施精准扶贫,并取得显著成效,扶贫投入逐年增加,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贫困人口逐步减少,贫困发生率逐年降低,农民生活蒸蒸日上。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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