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记者 臧灵)记者近日从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为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促进空气质量改善,今年以来,我市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柴油货车排放治理。 加强在用柴油货车监督执法检查。重点组织思茅区、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运管所联合交警、路政部门在木乃河、同心、老王寨3个治超检查站和思茅城区主要道路入口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对超限超载行为的监管处罚力度,对严重违法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加强重污染天气期间柴油货车管控。如果发生重污染天气,各县(区)运管所将会同交警、路政、城管、环保等部门在主要入城路口进行执法检查,对运输沙石、建筑垃圾等的柴油货车原则上不允许入城。 推进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成立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如新车办理《道路运输证》时须提交油气回收装置安装证明,未提交证明的不得办理《道路运输证》等。目前,所有在运油罐车已全部安装油气回收装置。 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加快淘汰老旧车辆。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已经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营运机动车不再进行年度审验,收回《道路运输证》,并强制淘汰、注销。距强制报废规定要求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所属行政区域;对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公安车管部门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不得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手续;年度审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审验周期未进行审验的,依程序公告后强制淘汰、注销,同时抄告公安车管部门。 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投入使用。在城市配送、出租、公交等运输领域大力推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目前,全市范围已投入新能源(纯电动)城市公交车140辆,城市配送货车55辆,出租车169辆,公交车40辆;已建成并投入使用集中式充电站4座,充电桩61个。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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