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介绍: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提出在全省集中开展“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管集市、常消毒、众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其中,“众参与,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倡导“社交距离、勤于洗手、分餐公筷、革除陋习、科学健身、控烟限酒”6条新风尚,推广文明健康生活习惯,让人人成为健康第一责任人,人人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人人参与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开展控烟工作,消除或减少因吸烟造成的危害,是全民健康教育和卫生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无烟单位创建评选关系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也是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提高生活质量、建立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的措施之一。 今年,普洱市被确定为建设无烟党政机关国家级示范点,在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普洱市财政局、普洱市气象局、思茅区人民法院4家党政机关开展国家级试点创建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工作,省、市控烟督导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和交流指导等形式,从创建单位控烟工作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环境建设、控烟监督巡查及控烟宣传教育等工作开展情况,对4家无烟党政机关国家示范点开展技术指导,对创建成效进行了摸底督导检查。 普洱市在《关于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中明确,至今年底,市级和思茅区党政机关全部建成无烟党政机关,其余县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数量不低于30%;到2021年,全市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数量不低于80%;到2022年6月底前,全市所有党政机关100%完成无烟环境建设工作。 据了解,近年来,普洱市一直大力实施控烟行动,通过系列宣传和主动干预,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戒烟控烟氛围。 无烟党政机关基本要求—— ★制定无烟机关建设管理制度。 ★室内区域全面禁止吸烟,若有室外吸烟区应当规范设置。 ★机关范围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无烟草广告。 ★机关无烟草赞助。 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流程——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制定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管理规定。 ★广泛张贴或摆放禁烟标识,规范设置室外吸烟区。 ★启动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并通报全体干部职工。 ★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定期监督检查,维护无烟环境。 ★开展自我评估,达标后可向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申请验收评估。 无烟党政机关标准—— ★成立控烟领导组织,将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纳入机关发展规划。 ★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并抓好落实。 ★所属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完全禁烟,无烟蒂、无烟具、无烟味。 ★设有控烟监督员,对内部和外来人员吸烟行为进行巡查、劝阻。 ★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积极参加控烟公益活动。 ★明确规定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严禁将烟草制品用于公务接待。 ★鼓励并帮助吸烟工作人员戒烟。 ★所属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无烟草广告,不参加烟草公司赞助的任何公务活动。 禁烟标识及室外吸烟区设置要求—— 广泛张贴或摆放禁烟标识。所有室内区域应广泛张贴或摆放醒目的禁烟标识,至少包括入口处、访客登记处、大厅、会议室、走廊、卫生间、茶水间、食堂、楼梯、电梯等区域,可根据需要扩大至室外区域。标识要醒目、位置要明显。 布置宣传栏及展板。可在宣传栏、走廊、茶水间、会议室、食堂、楼梯、电梯等区域张贴无烟党政机关管理规定和控烟宣传海报,并在食堂或大厅等区域摆放展板。 室外区域吸烟区设置。鼓励扩大禁烟范围至室外区域。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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