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好用好民法典 推进治理现代化 普洱日报讯(云南日报记者 瞿姝宁 本报记者 刀琼芬) 12月23日,云南省领导干部时代前沿知识讲座第124讲在昆明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主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黄薇应邀作了题为“学好用好民法典”的专题讲座。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民事领域综合性法典的颁布实施,对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专题讲座从民法典编纂工作历程、立法总体考虑、民法典的鲜明特色与颁布的重大意义、民法典的主要制度与创新、民法典与公权力等5个方面进行了讲授,围绕民事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法理解读,并对学好用好民法典提出意见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培主持讲座,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树芬、杨福生出席。 省直党政机关,省级各民主党派和省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在昆高等院校、省属企事业单位,中央驻滇单位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及相关单位处级干部、副高职专业技术人员、省委党校在校相关班级学员和部分少数民族学生代表1200余人现场聆听讲座。各州(市)副处级以上干部,各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成员及副科级以上干部,以及各州(市)和县(市、区)人民法院等相关单位干部通过电子政务网参加学习。 普洱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李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验波、秦永勋、马先楚,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尹波,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梁光明,市政协秘书长王国斌等在普洱分会场参加会议。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