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普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12月28日政协普洱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政协普洱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普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下旬在思茅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普洱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普洱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四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普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协商讨论政府工作报告,讨论“两院”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协商讨论普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普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普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协普洱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协普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四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协普洱市第四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四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授权政协普洱市第四届委员会主席会议决定。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