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我们已经提醒他很多次了。”谈话中,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水务局水库管理中心主任代某某一直在强调这句话。 这是怎么回事呢? 时间回到去年年底,江城县委第三巡察组入驻县水务局后,在审核材料时发现营盘山水库承包费存在诸多疑问:台账里面没有找到2013年续签的承包协议,也没有见到2017年以来收取承包费的记录…… 为解决这些疑问,巡察组当天就驱车前往承包户家中走访。 “我们是县委第三巡察组工作人员,来这里是想了解一下,你有没有把2017年以来的承包费交给县水务局?”巡察组组长开门见山,直接发问。 “还没有。”承包户回复得挺爽快。 “为什么不交呢?难道水务局没有提醒你?” “他们提醒我了,但是手续太麻烦了,就一直没交。” 在承包户这里得到确定答案后,巡察组又到县财政局查阅非税收入收费情况,再次证实营盘山水库承包费确实已经连续5年未收取。 随后,巡察组找来县水务局班子成员询问情况,没想到班子成员对此事支支吾吾,一直说不清楚缘由。 “这件事具体是由哪个股室负责的?”见实在无法从班子成员口中了解事情全貌,巡察组只好换个方向。 “水库管理中心。”班子成员异口同声。 于是,巡察组又找来水库管理中心主任代某某。在巡察组的追问下,代某某主动说明了情况。 2011年,营盘山水库通过竣工验收后,为充分发挥水库经济效益,县水务局水库管理中心与个体户周某某签订为期2年的库区养鱼承包协议,发展生态养殖,促进库区稳定的同时,让渔民增收致富。2013年合同到期后,双方续签为期4年的协议。2017年合同到期,双方又再次续签为期6年的协议。 “近几年办公楼搬迁、负责人员调动,2013年续签的协议已经丢了,不过协议约定的承包费已经结清了。”代某某解释了协议遗失的原因。 “2017年续签的这份协议为期6年,约定年承包费为2万元,付款方式为一年一付清,你们的收费记录在哪里?”巡察组拿出协议和财务账册,放到代某某面前。 “我们已经提醒周某某很多次了。”代某某说道。 “那怎么还是不见交费?”巡察组组长追问。 “呃……这个……”代某某也变得支支吾吾。 “承包人已经连续5年没有交费,加起来就是10万元,说严重点就是造成国家财产损失,而你们只是简单提醒,没有积极思考解决的办法,履职尽责不到位,可是要追究责任的!”巡察组组长严肃地指出。 “我们没想那么多,以为提醒了就是尽到责任了。”代某某局促地搓着手,开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看着代某某已经涨红的脸,巡察组组长语重心长地对代某某说道:“凡事不能一‘提醒’就了之,而是要跟踪到底。提醒只是你监管工作的第一步,提醒以后还要随时督促督办,这样才能真正把工作落实到位,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代某某诚恳地承认了错误,并表示会尽快让承包户周某某结清承包费。 在巡察组监督下,水库管理中心督促承包户周某某缴纳了拖了5年的10万元承包费。 巡察结束时,巡察组按程序将该问题线索移交至县纪委监委处理。(通讯员 雷红艳)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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