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思茅一房地产公司老板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普洱日报讯(记者 廖智若愚)近日,思茅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被思茅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刀某某,男,系思茅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李某某与普洱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刀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被执行人,案件标的为23502000元。早在2017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已下达终审判决书,判令其偿还李某某借款23502000元。在执行过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由思茅区人民法院执行。但至今,刀某某仍有案件标的金额4314456元未履行。经思茅区人民法院调查认定,刀某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故思茅区人民法院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其下达限消令。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