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普洱市司法局) 自普洱市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通知》以来,积极推动包容审慎监管走深走实,为全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赋能增势,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推动多领域实行“减免责”清单。市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旅等12个重点执法部门确定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事项258项,其中不予行政处罚事项209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30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15项、免予行政强制事项4项。全市公安机关和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通过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办理案件20393件。 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文化旅游、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重点执法领域的29个市级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制定或执行上级部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方式,进一步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 推广“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涉企督查检查考核整治工作清单管理、常态化清理、动态监测“三个机制”,明确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落实《普洱市市场监管领域统一抽查事项清单》《普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联合抽查清单涉及23个行政执法部门、40个抽查领域、81个抽查事项,将检查事项纳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行为,减轻企业负担,确保“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落到实处,推动更多检查事项、更多监管主体、更多监管对象的深入融合。 实施柔性执法贯穿于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行政执法部门积极推行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开展行政执法。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57件,较去年同比下降8.11%,收缴罚款181.17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55.97%;全市公安机关对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违法行为,符合调解条件的,依法进行调解处理,共调解处理5083人。对符合行政拘留不执行条件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不执行行政拘留351人。 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和重点领域监管。行政执法部门对市场主体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同时,依法严厉打击触碰法律底线和涉及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全市公安机关共侦办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犯罪案件329件,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文化旅游、农业农村、林草领域共查办案件5240件。市司法局加强对重点领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情况的监督检查,抽查重点领域执法案卷902件,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创新执法方式,多维度提升执法质量。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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