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疾控中心党总支:党支部基础工作薄弱 普洱日报讯 党总支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政治核心意识不强,个别班子成员组织纪律不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和市委市政府对疾控工作决策部署不到位。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不力,脱贫攻坚“挂包帮”工作成效不明显;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建与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党员学习教育管理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执行不严格;党支部基础工作薄弱。后进支部整改工作不扎实,党支部台账资料不规范;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防控措施针对性不强,党内监督乏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等。 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单洪瀚强调,市疾控中心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抓好巡察整改,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并及时按要求报送整改情况;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强化约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市委巡察办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市委第六巡察组组长杨学俊要求,充分发挥党总支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好党组织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负责制,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切实加强基层党的建设。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规范“三重一大”等议事决策制度。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日”等党建工作制度,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排查,不断完善防控措施。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具体规定,严格执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分配管理规定,强化财务管理和财经纪律,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市疾控中心党总支书记石峰表示,加强思想认识,全面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坚决接受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照单全收、全面认领,并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完成好整改;强化政治责任,全力整改巡察反馈问题。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细化具体措施,严格实行整改销号制,确保整改任务条条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抓好结合,着力推动工作。以整改为契机,把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与推进中心工作相结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反思总结,深刻查找存在问题的根源,举一反三,着力形成靠制度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体干部职工作风转变、提升工作效能的过程,全面转化巡察整改成果,着力推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执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不严肃,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干部队伍管理松散;对政府工作监督不到位,推进重点工作监督有差距,推进环境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上监督作用尚未有效发挥;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责任压实不够;落实脱贫攻坚责任不到位,帮扶责任人发挥作用不明显,产业扶持投入大效益低。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机关党委对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指导督促不到位,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组织人事制度执行不严,人事任用不够规范。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机关党组抓党建工作没有做到目标细化、责任明确、层层传导,党组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执纪监督宽松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违规用公款购买土特产,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不规范,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龚辉强调,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班子要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抓好巡察整改,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并及时按要求报送整改情况;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强化约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市委巡察办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市委第七巡察组组长艾上荣要求,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市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二是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担当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干部纪律教育。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不动摇,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痕迹资料管理、党建台账归档建册和重要会议记录等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好党支部“主题日”及“党费日”、党员积分制等工作。三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压实“一岗双责”,全面推动作风转变、效率提升。严格遵守“六大纪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坚决堵住管理漏洞。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梁光明表示,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将以高度清醒的政治自觉,坚定有力的整改措施,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逐项逐条抓好整改落实。一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政治责任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二要压实责任、强化担当,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将立即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剖析深层次的根源,准确把握形成问题的症结,精准发力,破解整改难题,坚决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三要标本兼治、注重实效,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动力。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结合起来,坚持两手抓两促进,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统筹工作布局,完善工作措施,为普洱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奋力开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局面作出应有的贡献。 (未完待续)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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