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中医医院党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3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中医医院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好学习制度和提升学习成果,加强对干部职工教育学习的日常监督检查。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完善针对性人才培养计划,确保满足医院发展需求。三是严格落实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坚决按照医院党委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院长办公会会议制度组织实施。四是严格落实党委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专题研究医院意识形态工作,层层签订意识形态责任书(党委与各党支部、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党委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认真指导联系支部和分管科室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意识环境。 (二)关于“推动重大决策部署工作不力”整改情况。一是注重党建与医院业务工作相结合,发挥好支部在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促进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有效发挥。二是树立责任意识,强化担当精神,提高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的主动性。在党委领导下,医院领导班子加大动员力度、循序渐进做好未搬迁户的思想工作,逐步推进搬迁工作,同时对医院太平间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顿、清理。三是针对医院食堂存在的餐饮许可证过期等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加强了对食堂的管理和经营进行定期督查。四是医院召开脱贫攻坚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将脱贫攻坚工作摆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脱贫攻坚重要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开展调研,深入农户家中进行政策宣传,落实有关扶贫政策。同时在挂钩村上专题党课,让大家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并于4月份前挂户干部因户施策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委抓党建工作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将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医院章程,切实将党建工作与医院发展相结合,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同时专题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和部署会议,使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是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中共普洱市中医医院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试行)》,修订完善医院党委工作规则。三是切实加强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党委班子成员根据基层党建责任清单,强化责任压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党支部书记扎实抓好党建工作。四是加强党支部阵地建设,提高规范管理水平。已在原有活动室的基础上,将医院中会议室、电教室等分设为党员活动室,解决医院党支部活动场地不足的问题,同时在党支部书记所在科室设立专门的资料柜,实现制度上墙。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召开2019年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7个在职党支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在会前认真学习相关条例、准则以及加大对照检查材料的核查,会上敢于动真碰硬,敢揭伤疤、戳痛处,拿出吃“辣”的勇气,且每位党员针对巡察整改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反省。二是进一步规范党内称呼,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党内一律称同志,已杜绝出现行政职务称呼。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实行“三会一课”计划并执行报备制度,实行项目化管理,规范会议档案资料管理。四是完善党建工作台账并规范管理。严格按照“5+2+X”梳理归类工作台账,对参与规范化建设达标的支部,则按达标创建梳理归类台账,把党建工作台账做到完整规范。同时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规范谈话记录,确保被谈话人签字。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医院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二是认真开展党风廉政责任书的层层签订工作(党委与各支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和中层干部、中层干部与科室工作人员),班子成员切实增强“一岗双责”意识,加强对分管科室廉政监督,每半年召开一次分管科室负责人会议,认真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和意见建议。三是制定医院《开展常态化廉政谈话的实施办法》,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约谈、提醒全覆盖、常态化,有针对性突出重点,上半年对医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针对性进行过廉政谈话,覆盖全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四是结合岗位实际,全院干部职工重新进行排查,认真梳理、查找廉政风险点,同时开展对拟提拔人员廉洁情况的审核,严格对拟提拔及新提拔人员廉洁情况的审核把关,对拟提拔任用的人员,医院纪委出具廉洁自律情况证明。五是严格执行《普洱市中医医院重点岗位和关键人员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已对在同一个岗位任职长达12年的同志进行交流。 (二)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纪检队伍人才建设,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纪委书记聚焦主业,不再分管其它工作。二是定期或不定期深入重点部门和科室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提出整改建议。三是加强对医疗设备的采购、入库、验收执行制度监督管理,做好各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四是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医院廉政建设和监督工作方面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党委和院领导班子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五是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健全制度,调整机构设置,采购中心代理主任在整改时限内履职,开展相关业务工作。 (三)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策图解》、省委具体规定、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市委具体要求,修订和完善《普洱市中医医院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制度》。二是医院所有公务接待在院办公室进行报备,由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接待,办公室履行费用报销手续,无函、无接待对象的费用一律不予以报销。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具体规定精神,严禁同城接待,严禁公款购买土特产送礼。 (四)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普洱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使职工掌握差旅费报销相关政策、制度。二是严格执行《普洱市中医医院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所有外出进修、培训、学习必须有学习通知、进修协议等,出差人员须附出差通知。三是无会议通知、无出差审批单、无业务分管领导批示的费用一律不得报销。四是规范管理继续教育项目经费,修订《普洱市中医医院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经费管理方案》,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报销继续教育培训补助费用,严禁白条报销费用。清退白条报销4万元培训补助费。五是严格执行《普洱市中医医院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出差期间产生费用按要求单独列项说明,对违反规定的支出,不给予报销。六是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内部控制规范》,对各项费用进行逐级审批,所有费用须经业务分管领导同意、审计审核和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后才支付。七是年初制定全年预算,医院2019年预算上报主管委审批后严格执行,在预算外的支出项目不得执行。 (五)关于“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清退并上缴2016年所发年终考核奖。二是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督查机制,并实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重大事项决策按相关要求和规定履行报备程序。 (六)关于“违规发放职工福利”的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职工福利发放范围、项目、金额等标准,制定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同时完善报备制度,按属地管理原则实行一事一报备。二是清退发放低聘人员职称补助和其他奖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9—2122254(传真) 邮政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茶城大道13号 电子邮箱:puerzy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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