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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普洱市委统战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时间:2019/08/26/ 16:49 点击:

 

2018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委统战部开展了巡察。2019年3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统战部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履行党管统一战线工作能力仍需提升”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深化改革,求真务实推动统战工作。以深化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对统一战线特别是民族宗教事务的领导;结合普洱实际,紧扣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这个根本,全面科学安排全市统一战线工作;召开专题部务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巡视巡察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对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二是不断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突出思想政治和能力建设,扎实推进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培训。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市统一战线开展学习培训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核心内容。进一步在部机关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以机构改革、部门合署办公为契机,对合署后的机关干部队伍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结合干部年龄、层级、工作实绩、群众公认等内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断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结合市委统战部和市民宗委合署后的实际,修改完善部务会议议事规则,不断规范推进部务会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切实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决策落到实处。四是不断提高工商联、侨联党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数据库,建立工商联领导班子年度评价通报制度,强化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建设,支持市工商联开展第三方评估、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落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举措,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改革;加强对侨联党组的领导,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以深化交流为导向,深入开展与港澳台有关联谊会的交流合作,按照“放、管、服”的要求,认真做好华侨回国定居审批政府平台公开相关工作,推进解决华侨身份证件便利化。进一步完善普洱华文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深化与海外华教组织、华文学校的协作机制,推进普洱面向南亚东南亚华文教育辐射中心建设。五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强化部务会、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举措。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修改完善各科室岗位工作职责,定责、定岗、定人。建立健全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宗教问题整治工作长效机制。以推进全市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的全面整治为契机,巩固和深化宗教工作督查成果。按照计划开展各项意识形态工作,及时更新完善工作台账,推动统战领域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落细落实。

(二)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及时”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作时效性。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各类重要会议、文件精神,认真抓好各类督查情况、通报、自查整改的落实,结合实际出台推动统一战线事业的贯彻意见和实施方案。二是推动形成宗教工作法治化新格局。依照《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宗教事务规定》要求,加大专项工作力度,着力抓好源头预防和风险研判,积极推动宗教中国化方向,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宗教政策宣传工作,抓好宗教场所“五进”活动,注重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和宗教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落实宗教界代表人士民生保障政策,举办全市宗教干部学习培训班,把全市宗教干部的思想和行动凝聚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奋斗目标上来,着力化解热难点问题,宗教领域保持和谐稳定。

三是抓实抓牢脱贫攻坚工作。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载体,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理论中心组、职工学习会、党课的学习内容,加大学习力度。压实政治责任,认真入户开展工作,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部机关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方向、支持范围、分配标准,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全面规范项目资金预算安排管理。对统战部、民宗委挂钩扶贫点资金安排的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全面整改闲置扶贫资金问题。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对机关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抓实政治理论学习。完善学习制度,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查、年中有总结,制定创建新时代“五个一流”机关方案,通过党建促作风,加强干部培训和岗位锻炼,不断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统战干部队伍。二是强化党建责任落实。把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部务会的重要议题专题研究部署,形成定期听取机关党支部工作情况汇报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三是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通过党员干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加强党建知识学习,切实提升党员干部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真正发挥好机关党支部的核心作用,以机构改革为有力契机,坚持以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运行规范、活动经常、档案齐备、作用突出为标准,全面加强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四是推动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以部中心组理论学习为引领,把强化理想信念和政治教育贯穿到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当中,强化党员身份意识,严格落实“党费日”制度。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组织生活原则。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落实“三定一报备一纪实”管理办法。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严格执行“支部主题党日”制度。认真落实“四定一选一统筹”和“双提醒双督查一通报一纪实”要求。二是完善和规范部机关党建工作台账。坚持符合上级要求的原则和建管用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党建台账内容细化实化具体化,把机关党建工作台账建完整、管到位、做规范。三是修订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要求班子成员规范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对不按要求撰写的,退回重写,确保开出高质量、高效率、高标准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达到预期效果,坚决杜绝“蜻蜓点水”“走过场”等情况发生。

(三)关于“政治思想工作基础薄弱”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日常管理。修订完善部机关干部管理制度,严格党员干部考勤管理和纪律约束。会同市纪委驻市政协纪检监察组和市纪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定期不定期对统战部、民宗委开展督查,按程序约谈不履职、不作为的工作人员。二是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开展作风警示专题学习,深刻反思出现此类事件的原因和造成的不良影响,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和部门领导具体抓,真抓、敢管、善抓、善管,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强化“四个意识”,主动自觉接受市纪委驻市政协纪检组和市纪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检监察组依纪依规进行监督执纪问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积极构建部务会统一领导、办公室统筹协调、各科室落实,市纪委驻市政协纪检组和市纪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合力监督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和运行机制。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部务会,定期学习、通报、研究、分析统战部和常委联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推进。三是加强日常廉政风险监管措施。修订完善机关财务内控制度,加强部机关廉政风险防控,着力构建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认真履行政党协商计划,按时向全市统一战线成员通报市委管党治党情况。四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二)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筑牢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在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干部职工学习会上,通报近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原因,查找思想根源,做到时刻警醒、警钟长鸣。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的监督,有针对性地制定警示教育机制,积极引导统战领导干部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底线,时时刻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行动上的廉洁自律,营造全面从严治吏的浓厚氛围。三是严格财务制度把关。制定完善机关财务工作办法,对财务人员岗位职责、经费支出报销审核、财产物资管理作出明确规定,确保资金真正发挥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作用。邀请审计部门对机关专项资金进行专项审计,防微杜渐。四是实践好、运用好“四种形态”。筑牢廉政风险防控基础,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严管和厚爱并重,切实维护党纪党规的权威性、严肃性,坚决纠正违反各项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三)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的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会议和精简文件。加强涉外和统一战线联谊交友工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规定,规范经费管理和审批程序,严格按规矩和程序办事。

(四)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严格公务接待范围,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严格实行对口接待,严格食宿标准,严禁赠送纪念品或土特产,坚决杜绝违规报销景点门票。严格按照规定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支出、规范财务审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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