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3月15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1.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2019年度学习选题计划,明确学习内容、丰富学习形式、注重学习实效。 2.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等工作规则,规范议事程序,规范会议痕迹管理,确保决策决定有据可循。 3.制定完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机关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机关干部职工请销假管理、各科工作职责,并明确调研员、副调研员工作分工等一系列制度,加强对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坚决整治“慵、懒、散、拖”现象。 (二)关于“对政府工作监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政府债务监督、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贯彻实施意见及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加强预算日常监督等多个制度,在年内开展对特色小镇建设推进情况视察、调研活动2次,进一步加强对市人民政府推进重点工作的监督力度。 2.年内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对普洱市中心城区河(湖)污染源防治、河道环境综合整治专题询问整改落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等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督促市政府加大对景迈山违规建房问题的整治力度。 (三)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 1.明确每年召开机关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终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制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机关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加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意识形态学习教育和目标任务,切实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 2.恢复出版发行《普洱人大》,加强与《云南人大》《云南日报》等省人大重要刊物和省级媒体的沟通联系,借助普洱日报、普洱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弘扬主旋律,传播人大声音,讲好人大故事。 3.调整充实普洱市人大常委会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市人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各项任务。 (四)关于“落实脱贫攻坚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调整充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立4个片区工作组和脱贫攻坚督查指导组,在原有5名驻村工作队员基础上,加派2名实职处级领导干部;制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9年扶贫工作方案,完善“挂包帮”“转走访”驻村工作纪律,明确工作重点,用心用情用力帮助江城县国庆乡和平村脱贫摘帽。 2.建立驻村工作队学习制度、完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学习培训,抓好驻村工作队员的学习培训和能力提升。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杨卫东同志亲自抓脱贫攻坚工作,亲自上脱贫攻坚党课,确保江城县国庆乡和平村如期脱贫。 3.加大项目资金统筹协调帮扶力度,定期对下拨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协助江城县国庆乡和平村做好产业规划,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推广养殖、采摘、加工、销售等专业技术,举办特色产业发展、农村实用技术专题培训班,努力帮助群众掌握生产技能。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的整改情况 1.完成机关党委及各支部换届调整、改选工作,召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修订完善机关党委委员会工作规则、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实施方案、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支部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党委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把党建工作融入业务工作,同计划、同实施、同检查,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推进。 2.制定机关“三会一课”制度,完善支部“主题党日”、“三定一报一纪实”、党费日工作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加强组织纪律,抓实党员学习教育工作。 3.加强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制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实施方案和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任务清单,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党建工作培训,规范党建工作资料的收集保管和归档,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努力实现党员管理精细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 1.严格遵守党章党规,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坚持层层审阅、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党性分析材料予以退回重写,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2.严格遵守各项党章党规,加强教育,严格要求主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牢记党的宗旨,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活动。坚决防止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等问题。 (三)关于“组织人事制度执行不严”的整改情况 1.组织开展《新时代人大工作特征及人才队伍适应性》课题研究,向市委上报课题研究成果和《关于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才队伍建设的请示》,借鉴省人大及其他州市人大好的做法,结合机构改革,提请市委研究优化市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及工作人员配置。 2.开展自检自查,从思想认识上深度查找产生问题的根源,严格规范做好机关人事相关工作,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完善机关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规定,全面履行机关党组选人用人主体责任,按规定程序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免干部,并积极开展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 3.对涉及此项问题的相关委室和人员进行提醒批评,主动与宁洱县人大常委会沟通协调相关事宜,做好做通借调人员思想工作,已于2019年5月15日清退借调人员。 4.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要求党组成员及机关处级领导对2019年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自检自查,并反复提醒机关领导干部规范、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整改情况 1.制定出台机关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机关党委开展“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实施方案、机关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等文件,研究签订支部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机关党委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2.机关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研究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2019年学习选题计划,研究制定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及检查考核办法,量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和工作措施,定期进行督查指导,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3.制定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措施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召开机关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会,签订责任书,多层次经常性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与风险防控系列教育。 (二)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灵活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经常性交心谈心,由机关党组书记负责审核把关,督促班子成员和机关实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把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列入年度个人述责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2.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措施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对机关各委室、重要岗位、重点人员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和监督,成立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机关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加大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各项工作的监督力度,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机关作风建设、执行财经纪律、物资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全面进行整改。 (三)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一是立行立改,限期清退违规发放款项,7笔退款已上缴市纪委监委。二是举一反三,认真反思、总结教训,对安排部门及有关人员进行提醒批评教育,并积极组织自检自查、坚决整改。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报销审批方式,督促各委室厉行勤俭节约,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支出。 (四)关于“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问题分类作出说明、立行立改。二是举一反三,认真反思、总结教训。对安排部门及有关人员进行提醒批评教育,并积极组织自检自查、坚决整改。三是制定完善及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9—2310918 邮政地址:普洱市思茅区北部行政中心2幢 电子信箱:perdms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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