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18年10月16日至12月16日,对中共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进行了为期60天巡察“回头看”。2019年3月18日,巡察组向中共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党委抓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方面”的整改情况 党委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先后召开4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并承担问题责任,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中共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责任清单》,针对反馈存在问题,逐条逐项列出具体整改措施29条,建立整改台账,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实行销号制度,逐条逐项抓落实,确保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见人见事见责任。一是2018年12月6日,在党委会上对联系协调巡察“回头看”工作不力以及负责巡察汇报材料的相关人员提出严厉的批评。二是于2018年12月28日,下发《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转发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停止执行重点交通项目行政事业单位抽调人员保障经费的通知》,严格规定所属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停发行政事业单位抽调人员保障经费。三是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指导督促有关企业开展资金追缴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四是严格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规定》精神,严格遵守《普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坚决不购买土特产、礼品或纪念品。五是健全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科学合理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厉行勤俭节约。六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加强对县区和市级项目要素保障单位、项目业主及施工单位沟通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全力推进高速公路项目建设。2019年1至5月,普洱市高速公路完成投资67.65亿元,完成年度目标投资任务的48.32%。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市交通运输局已于6月14日前,将机关向局属各事业单位借用的7名干部全部清退回原单位。二是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三是认真落实干部挂包帮扶相关政策,及时调整市运管局、设计院17名干部与景东彝族自治县大朝山东镇苍文村17户建档立卡户进行结对帮扶,实现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全覆盖,同时,积极与大朝山东镇和苍文村共同谋划产业发展措施,出谋献策,全力发展壮大烤烟、茶叶、蚕桑、核桃等产业,积极助力贫困户持续增收,助推脱贫攻坚工作。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履行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局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二是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抓党建“一岗双责”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基层党建工作。三是认真落实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制度,开列党建责任清单,严格实行述职评议考核,压紧压实党建责任。四是4次专题研究路桥三公司党的组织建设相关问题,充分发挥党委委员党建工作联系机制作用,指派专人联系指导路桥三公司党委党建工作,并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公司,与公司党委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听取意见建议,掌握公司党建情况和主要负责人思想动态,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党组织建设打好基础。 (二)关于“抓党员队伍建设不力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注重党员发展工作,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思想阵地作用,加快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向党组织靠拢。2018年预备党员转正3人,发展党员3人,新申请入党7人。二是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加大党务工作业务培训力度,已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完善相关材料,同时将市交通运输局党委2019年度党员发展计划上报市直机关工委批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关于“落实组织制度有差距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带动其他党支部加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二是组织党委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及省、市相关规定,深化对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认识,紧扣民主生活会主题,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查摆剖析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严格按照规定开展了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脱贫攻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得到市委督导组的认可。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2019年4月9日召开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对廉政工作及干部纪律作风问题作了具体要求,并逐级签订《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把责任落实到人、到岗。二是所属各党支部于3月底前召开“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每位党员结合身边人、身边事,就工作、生活作风以及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了对照检查和整改。三是坚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发现苗头及时提醒纠正。下一步,局党委将结合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进一步加强党员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 (二)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乏力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责任,年初以来,3次召开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按照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建议,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二是组织所属单位深入学习事业单位有关工资制度的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强对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杜绝违反规定的行为。三是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成立的路桥三公司有关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明确专人负责办公室工作,制定完善领导小组及8个工作组的工作职责,全力推进路桥三公司有关问题处置工作。截至目前,对公司职工的主要诉求进行梳理,对公司资产负债情况、账户冻结情况、职工社保医保欠缴情况等进行初步核查,并形成《云南省第三公路桥梁工程公司有关问题处置工作建议》,报市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三)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统一全省机关单位工资、津贴补贴和奖励项目的通知》等文件规定,进行深刻反思,学深悟透中央、省相关文件精神,对市交通运输局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逐项检查审批、拨付、使用、管理等情况,并完善长效机制,确保经费依法合规使用。二是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严肃教育批评,责成其严格按照财务程序处理账务,杜绝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发生。三是对交通运输行业的有关企业班子成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责成今后严格按照《公司法》和财务制度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司资金运转,防范资金安全风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9-2123690 邮政地址:普洱市思茅区人民东路29号 电子邮箱:pesjtjxxbs@163.com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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