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17日至6月2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教育体育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8月2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教育体育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整改情况。一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二是高度重视巡察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巡察反馈提出的事项,通过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施名师名校长工程、加大教育信息化和教学科研力度等,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质量整体不高等问题。2019年,全市普通高考一本上线844人、上线率为9.13%,均创历史新高;初中学业水平考试540分以上485人,500分以上2066人,480分以上3186人,优秀人数占总人数的11.49%。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执行议事决策规则,强化议事决策程序,今年以来集体研究决定教育体育改革发展事项190余项,使民主集中制得到了很好的贯彻落实。 (二)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问题导向意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普发〔2014〕2号文件,创新办学举措,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常规管理,着力提高解决难点、热点问题的能力。2019年9月,实现了普洱市一中恢复初中招生;支持创办了普洱市第一中学天有实验学校民办高中,招生700余人。二是提高政治敏锐性。加强组织领导,全力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主动加强与巡察组的对接汇报,紧紧围绕反馈意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强化整改措施、细化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要求、完成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科室,形成合力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并按时报送所需材料。三是提升党组织核心作用。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市教育体育局党组、市教育体育局机关党委职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强化各级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把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到学校工作各个方面;严格执行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相关会议记录人员,切实规范各项会议记录。 (三)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调整充实市教育体育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党组织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二是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认真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动各直属党委、支部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推进形势政策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三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指导督导。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组织开展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歌唱祖国、尊师重教”文艺汇演及“新时代好少年”“我和我的祖国”等主题校园文艺文化活动,中小学生参与人数达20余万人次。 (四)关于“落实脱贫攻坚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教育扶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政策,坚持依法控辍保学,严格实行月报制度,全市辍学率明显低于国家规定的小学0.6%和初中1.8%范围以内;抓好中央、省、市资助政策落实,2019年至9月底,落实到位各类补助资金5.99亿元,受益学生73.08万人次。二是扎实推进“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全力支持配合西盟县力所乡力所村顺利通过了国家脱贫攻坚检查验收和抽查审核;由局领导带队,分批多次深入墨江县坝溜镇大掌村和哈布孔村开展脱贫攻坚,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全面做好迎检工作。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建工作领导。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建述职制度,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工作,深入开展“云岭红烛·育人先锋”创建,打造一批“五强五好”中小学校党组织。持续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2018年以来完成创建39个,其中普洱卫校一个党支部创建为省级示范点。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云岭先锋”App管理使用实现常态化。二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民主评议党员、“两学一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政治生活,实现了常态化、制度化,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加明显。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和规范组织生活。坚持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征集意见、谈心谈话、查摆问题、剖析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各环节工作,并制定方案、明确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把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成果体现在推动工作中。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支部委员会议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每个月召开一至二次,认真落实党课制度。三是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党员标准,区分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确定民主评议内容,结合实际进行民主评议;严格落实党员积分制,完善积分申报程序,规范痕迹管理。 (三)关于“选人用人导向有偏差”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人事制度。根据工作需要,择优选调工作人员,加大调入人员实地考察和档案审查,杜绝“带病”调入情况的发生。坚持按照学校需要,尊重学校意见,择优选调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二是加强市教科所建设。加大教学科研队伍建设,2018年以来引进应届高校毕业生3人,教研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力支持教科所组织开展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等教学研讨活动,通过“请进来”“深下去”等方式开展高考备考工作,全力提高教育成绩。三是加大干部交流轮岗。认真执行干部交流轮岗制度,结合科级干部特点优势和岗位需要,适时进行交流轮岗,最大限度减少长期在一个岗位任职,2019年8月以来,交流轮岗科级干部2人。四是切实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严格执行下属单位选人用人工作报备审核制度,加强其选人用人指导和监督,确保选拔程序规范到位。加强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把关,严格按规定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主体责任,明确一名党组成员具体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各直属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二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坚持经常性纪律教育,把党纪法规学习、警示教育等作为重点,切实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三是加强风险防控排查。对经费预决算、基建建设、干部任免、人才招聘、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重点岗位进行重点防控,做实日常监督,确保不出问题。 (二)关于“监督责任落实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监督执纪工作。严格监督管理,认真执行按时上下班制度和各项工作纪律;全力支持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加强对教育体育系统各项工作监督执纪,深入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建设、扶贫工作等专项督查,切实提升监督实效。委托第三方对2017-2018年度学生资助资金及义务教育专项经费情况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抓好整改。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委托第三方对市教育体育局2017年12月31日前的国有资产进行了清查及审计,对在用资产实行条码管理。加大对周转房出租管理力度,除单位干部职工确实需要租住以外,其余周转房不再对外进行出租,作为单位内部跟岗学习人员或办公用房管理使用。三是加强派驻党组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三会一课”“三重一大”、重要节假日等实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对教育扶贫、项目建设等进行重点监督执纪。驻局纪检监察组牵头调查核实移交问题线索8件,并经工委会集体研究办理完成。 (三)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整改落实。一是严格规范公款开支。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具体规定,对违规接待、违规报销差旅费等进行了全面核查,涉及该清退的款项进行了清退。二是抓好市幼儿园有关事项整改。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出违规报销培训地餐费、发放监考费、“六一”儿童节补助、无公函接待等事项抓好专项督促整改,涉及违规开支和发放的费用一律进行清退。三是抓好市特殊教育学校有关事项整改。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出的以教研及党组织活动等名义组织教职工公款聚餐费、无公函及无审批违规超标接待事项进行全面核实,涉及违规使用的费用进行全面清退。 (四)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修改完善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工作规则,强化财务工作纪律和财务管理,进一步明确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全面核实审批报账不规范、未按规定代扣税款等事项,对涉及违规使用的费用一律进行清退。二是认真整改市幼儿园申报采购金额与实付不相符的事项。通过核实,对涉及资金使用情况作出说明。三是健全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督促整改,建立规范市特殊教育学校财务审批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安全有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9-2138021(传真) 邮政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月光路1号 电子邮箱:peswjygw@126.com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