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市司法局法治调研与督察科)普洱市紧紧围绕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任务,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坚持党的领导,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扎实有力。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考核重要内容,严格落实集体学习和干部任用宪法宣誓制度,广泛采取各种举措加强法治宣传,广大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纪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依法治市、法治普洱建设进程不断加快。 建章立制,依法行政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取得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定权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将政府立法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制定出台了《普洱市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实现全市地方性法规“零”的突破。制定了首部市政府行政规章《普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同时,为规范河道采砂制定了《普洱市河道采砂条例》。目前,正抓紧制定《普洱市违法建筑处置办法》,制定印发《普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事项标准规定(试行)》《关于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等,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政府决策更加科学民主。 循法厉治,行政执法体系更加文明规范。依法依规推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各项工作,30个市直部门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审查确认46个合法的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区)同步完成。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均开通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持证执法人数6645人。累计取消(含部分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080项,调整329项,下放(含子项)33项,精简率达35.3%,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613项。共梳理“马上办、直接受理、最多跑一次”事项491项,“一部手机办事通”认证76196人,“信用普洱”收集数据22.7万条,全市行政执法机关通过“两法衔接”录入行政处罚案件2396件。 健全机制,矛盾纠纷化解更加依法有效。着力健全化解纠纷机制,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正在形成。2019年,全市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7件,受理行政应诉案件40件,办理各类信访3343件次6008人次,设立普洱仲裁委员会(澜湄国际仲裁中心)工作站,成功调解各类民商事案件140余件,受理案件87起,涉案标的8.2亿元,普洱仲裁逐渐成为法治品牌。 强化监督,政府系统履职更加合法高效。制定全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对市、县(区)两级部分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类案卷153卷进行集中评查。全市新增行政执法督察员332名。自觉接受监督。2019年,119件人大代表建议和174件政协提案办复率、面商率均达100%。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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