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王冰)2019年,普洱市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风险管控目标,坚决打赢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2019年,全年未发生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纳入国家、省级考核的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90%,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土壤环境总体安全清洁。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日趋完善。在全省率先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率先建立“绿色检察”制度,提起全省首个生态公益诉讼案件。制定实施了《普洱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普洱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等,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绿色经济发展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评,积极推行绿色新政。在全国率先完成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工作,成果被联合国作为典型示范案例;率先推行GEP核算并首家发布核算成果,全面推行绿色GDP考核和核算。 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树牢。强化国土空间管控,开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狠抓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不断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全市森林覆盖率从2017年的69.4%提高至70%,全市90%以上的生态系统类型和80%以上的珍稀濒危物种得到就地、近地保护,普洱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达7430亿元。 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大力推进蓝天保卫战,扎实开展燃煤烟气、城市扬尘、柴油货车尾气、秸秆禁烧、餐厨油烟“五气共治”。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制定实施《普洱市中心城区五湖两库保护治理攻坚作战方案》;全力推进思茅河劣Ⅴ类水质断面“脱劣”工作,采取点面综合防治、截污控源和清淤补水等多项措施,断面水质呈现好转趋势。 持续推进净土保卫战。完成省级下达114个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地块信息采集工作;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推进重金属污染物减排工作;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实施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完成37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强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未发生因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一批生态环境问题得到解决。2019年,依法实施环境行政处罚86件,处罚金额689.26万元,实施新环保法配套办法案件17起;受理环境信访投诉662件,均已妥善办理。 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提升营商环境政企座谈会,倾听企业的意见建议,通过采取加强技术指导、公开透明审批、压缩审批时限、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措施,全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有序、高效的营商环境。 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得到加强。6个国家级水质自动监测站和11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成投入使用,涵盖大气、水辐射的综合生态环境监测网络逐渐形成。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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