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县落实减免企业保险费措施
普洱日报讯(宁洱县社保中心)当前,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根据《云南省阶段性减免企业保险费实施意见》,启动2020年2月已缴纳入库的养老、工伤保险费用退(返)工作,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免”。对参保的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经筛查核算,宁洱县人社部门将为85户该类参保企业退收2月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768511.80元,为223户该类参保企业退收工伤保险费用49758.28元。
“减”。对参保的大型企业、各类社会组织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经筛查核算,宁洱县人社部门将为13户该类企业退收养老保险50%单位缴费部分509450.08元,为17户该类企业退收50%工伤保险费用11627.22元。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