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记者 马洁)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市加大中心城区梅子湖、洗马湖、纳贺湖、信房湖、野鸭湖、箐门口水库、大中河水库(以下简称五湖两库)治理保护力度,力争到今年底,箐门口水库、纳贺湖以及信房湖水质保持地表水Ⅱ类水质,洗马湖、梅子湖、大中河水库保持地表水Ⅲ类水质,野鸭湖水质由地表水劣Ⅴ类提升为Ⅳ类,五湖两库流域的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加强湖库流域空间管控。严格管控沿湖库开发利用,保持湖库岸线自然形态,全面实施拆除违建、“四退三还”(退人、退田、退房、退塘,还湖库、还水、还湿地),不出现无序开发乱象。 加强水资源保护。按湖库流域范围制定相应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指标,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建立健全节约用水机制,提高用水效率。 加强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五湖两库限制排污总量控制入湖库污染物总量,加强入湖库排污口监管,逐步改善湖库水质。同时,最大限度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负荷,推广生态种植模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加强水环境整治。以入湖库河流水质改善为目标,全面落实省、市、县、乡(镇)、村五级河(湖)长制,制定实施“一湖(库)一策”方案,不让劣质水体流入湖泊。 加强水生态修复。以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水质净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为重点,实施五湖两库流域面山修复、陆地生态修复、湖滨生态廊道修复、湖滨生态湿地建设、入湖库河道清水产流机制修复、湖库内生态保育等生态建设,形成湖库良好生态保护屏障。 为做好保护工作,我市还于今年2月出台了《普洱市中心城区五湖两库保护治理攻坚作战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筹措资金、夯实工作基础、严格考核问责、强化社会监督5方面,明确保障措施,对跨行政区域的湖库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并落实市、县(区)、乡(镇)三级督察,推进考核问责。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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