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在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申报纳税、证照齐全、合法经营,2020年未受到罚款以上行政处罚,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因自身原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造成不良影响的旅游投诉;无其他对普洱旅游形象产生不良影响的情况。 申报材料 申报普洱市支持旅游业发展资金的企业,需于每季度、年度结束后15日内提交以下材料: 季度确认申报材料。旅行社奖补需提交:团队旅游行程单;季度累计组织旅游团队汇总表(按国内游、入境游、自驾游3类分别统计填报)。 旅游住宿企业奖补需提交:旅游团队住宿结算凭证或发票复印件;季度累计接待旅游团队过夜游客汇总表。 旅游客运企业奖补需提交:计调台帐(上线“游云南”App的企业提交已完成的租包车订单台账);季度累计旅游客运汇总表。(旅游客运“直通车”线路和车辆须提前报备)。 年度审核申报材料。所有奖补项目企业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普洱市支持旅游业发展资金申请表;申报奖项年度累计数据汇总表;其他可以直接证明的有效凭证。 旅游线路产品大赛奖补项目,需在省级正式文件公布获奖结果后15日内,由企业和个人向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书面申报。 奖补审核 1、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区)“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企业申报并负责材料初审把关后,及时转报市“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一部手机游云南”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普洱市旅游业协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所在县(区)通知申报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自愿放弃奖补,市“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受理。 2、市“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行业有关规定和本意见要求,对申报资料统一审核确认。实施时限结束后出具审核报告,审核结果在政务网等平台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拨付奖补资金,并在有关媒体上宣传。奖补资金原则上用于企业旅游宣传营销、旅游设施建设、旅游品牌打造、旅游人才引进和培养等方面,不得随意变更用途、挪作他用。 3、企业和个人对奖项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审核结果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申请复审,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逾期或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受理。对有异议的奖补,市“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并向相关各方反馈。 4、企业应积极配合完成审核工作,提供的游客接待量、旅游团队行程信息等与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监管平台获取的数据不一致的,以监管平台数据为准。多家旅行社组织旅游团队的,自行确定一家旅行社申报奖补。 5、若企业和个人申报材料或数据弄虚作假,取消奖补资格和收回已拨付的奖金。涉嫌违法的,移送相关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市“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财政安排支持旅游业的发展资金进行严格管理,并主动接受审计部门、财政部门的监督。奖补对象应积极配合,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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