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19条措施的意见》第15条措施明确提出—— 加快释放消费潜力。减轻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休闲娱乐、餐饮住宿、旅游商贸、康体美容及相关制造行业资金负担,各县(区)可结合实际给予适度财政补贴。支持培育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在普洱注册、服务、结算和纳税。加快家政服务业发展,培育壮大地方特色餐饮和夜市经济,推进企业消费升级。继续推进实施服务经济倍增计划。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县区联动”工作机制培育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力争每个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区)至少各培育新增规上服务企业2户以上。加快实施全域旅游、智慧旅游提升工程,优化提升“一部手机游云南”普洱板块。加快冷链物流规划建设,加快布局建设城市末端智能冷链物流配送设施,完善面向居民消费的冷链物流配送网络,扶持培育一批冷链物流企业。围绕互联网医疗、智慧康养、远程办公、信用经济、直播经济、在线教育等新业态,培育消费新热点,打造经济新增长点。 市商务局应对措施—— 开展联合促销活动。鼓励车企、油企、商超在各县(区)推广“品牌汽车+加油+购物套餐”营销模式,将汽车、成品油、日用百货进行联动销售,持续扩大三大类消费占比较大商品销售。鼓励油企开展“开工促销”“新客户开发奖励”“油易贷、批油贷”等促销活动;鼓励车企展销,积极为企业免费提供场地开展汽车展销活动,提振汽车消费。 积极培育消费热点。大力推广“无接触”式消费,鼓励大型商超、餐饮和物流配送企业开展线上下单、线下“无接触”服务,创新网络订购、直供配送等方式;培育“网红”经济,鼓励企业邀请知名“网红”、抖音达人、行业名人为其“直播带货”。 加快网络经济发展。依托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不断完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大力培育和引进优秀电子商务企业,积极探索电商消费扶贫新模式,集合品牌资源,拓展电子商务覆盖领域,打通农产品上行渠道,实现线上线下联动发展,带动普洱优质农特产品走出去;鼓励电商企业在普洱注册、服务、结算和纳税,推动我市网络经济快速发展。 推动企业消费升级。支持培育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加快家政服务业发展,培育壮大地方特色餐饮和夜市经济;减轻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资金负担,结合实际情况向市、县(区)人民政府申请给予适度财政补贴。 加快冷链物流规划建设。加快布局建设城市末端智能冷链物流配送设施,完善面向居民消费的冷链物流配送网络,扶持培育一批冷链物流企业。(记者 臧灵)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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