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王利福)2020年以来,普洱市积极采取措施,大力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管理,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扎实开展扬尘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开展建筑施工场所扬尘专项整治行动、运输车辆扬尘专项整治行动和道路扬尘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实现建筑施工工地周边围栏、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加强城市综合管理。强化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加大建成区范围内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整治力度;严格执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有关规定,做到中心城区范围内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积极开展生物质禁烧巡查,及时处置垃圾焚烧行为。 采取错峰建设措施。当可能出现轻度及以上污染天气时,立即采取错峰建设措施,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的协同控制。 实施限产限排措施。加大对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内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的综合治理力度,对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量大于1吨的企业,达不到综合治理相关要求的严格限产50%。 做好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工作。按照《普洱市轻度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工作方案》,结合环境空气质量情况,适时启动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工作。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