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元旦,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将迎来建碑70周年华诞。70年来,普洱市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认真践行民族团结誓词碑誓言,各民族团结和睦,共同繁荣发展进步,普洱经济社会取得了翻天覆地变化。为贯彻落实《中共普洱市委关于加强文艺工作的实施意见》(普发〔2016〕38号)和2020年全市宣传部长会议、全市统战部长会议精神,推动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创作一批反映普洱民族团结建设美好家园的精品力作,助推普洱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推动普洱追赶跨越、绿色发展凝聚更加广泛的力量,经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委、市文联研究,决定联合开展纪念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建碑70周年主题征文和重点采写创作活动。现面向全市征集相关作品。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普洱市委宣传部、中共普洱市委统战部 承办单位:普洱市民族宗教委、普洱市文联 协办单位:普洱日报社、各县(区)文联、普洱市民族研究所、普洱市作家协会 二、征文主题 围绕普洱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讲好“普洱民族团结故事”,以文学原创作品生动记录和反映普洱民族团结精神在新时代的继承和弘扬,反映普洱民族团结、共同繁荣进步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人物和感人故事,讴歌党的民族团结政策和普洱民族团结的伟大创举对促进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民族团结和谐、边疆稳固安宁、经济社会发展的丰功伟绩、伟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讴歌普洱各族人民践行“包容开放、团结拼搏”的精神实质。 三、征集时间 征文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止。 四、征文要求 (一)征文对象 全市广大文学爱好者。 (二)作品要求 1.主题突出,立意新颖。来稿作品需紧扣主题,观点正确,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富有思想内涵和艺术感染力。 2.坚持原创,文责自负。征文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捏造和抄袭,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3.作品体裁及题材。征文体裁为小说、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散文、诗歌,题目自定,体裁自选。必须以普洱本土为题材。 4.来稿作品此前未在国家正式出版物发表,符合体裁要求,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作品请译成汉语投稿。 (三)作品报送 征文作品以电子文稿和书面文字形式提交,请注明作品体裁和“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建碑70周年征文”字样,作者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号码,为方便匿名评审,请勿将作者相关信息写在正文中。 投稿邮箱:PESWL2122485@163.com。联系人:李俊兴、李梦薇,联系电话:0879-2122485。 五、稿件评审及奖励 本次活动征集到的稿件,由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邀请相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按照小说、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散文、诗歌分门类进行匿名评审。获奖作品以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名义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项设置如下: 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20名(奖金各500元)。 小说: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20名(奖金各500元)。 诗歌: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600元),优秀奖20名(奖金各300元)。 散文: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600元),优秀奖20名(奖金各300元)。 六、成果利用 获奖作品名单在《普洱日报》、普洱统一战线网站、普洱统战微信公众号、普洱新闻网、普洱文明网、普洱发布、文明普洱App、无线普洱App等媒体上公布。优秀作品安排在上述媒体和《普洱》杂志、《太阳河》杂志等媒介上刊载,并向国家级刊物《中国民族》《中国民族报》和省级刊物《今日民族》推荐优秀征文作品。市文联对获奖入选的优秀作品将在年底结集公开出版。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文活动期间,市文联将组织市作家协会部分作家同期进行采风和重点创作,体裁为小说、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作品不参加评奖,经评审入选的作品,按规定给予计付稿酬。 (二)来稿版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征集作品公开发表、结集出版、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 (三)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所有规定。 2020年4月30日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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