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澜沧县: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提升监督质效
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罕珊)“你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存在对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宽松软的情况。建议扛牢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干部职工日常管理监督。”这是近期驻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下发的一份纪律检查建议书。
今年以来,澜沧县纪委县监委聚焦监督首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点对点指出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提高日常监督的精准度。
为强化管理,防止过多过滥使用纪检监察建议书,澜沧县纪委县监委严把“适用范围”“建议内容”“制发程序”三个关口,从严控制,确保每份建议书依据充分,建议具体可行,起草、审签、送达等程序规范有效。同时要求被建议单位要认真研究所提建议,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并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办理结果,保证实效。
截至目前,共受理问题线索24件,完成问题线索处置33件4个单位42人;立案审查调查14件1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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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普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