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守承诺被告人5年如约兑现赔偿款
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薛燕)近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庭法官接到了被告人李某华的电话:“法官,钱我凑来了,帮我把钱还给对方家人吧。5年了,终于全部兑现了!”
据了解,2014年3月11日,李某华驾驶大中型拖拉机载龙某夫妇时发生翻车,造成龙某夫妇死亡。经鉴定李某华构成交通肇事罪,龙某夫妇家属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李某华于2015年3月9日前已支付10万元。经景谷法院主持调解后,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约定自2016年起至2020年每年6月30日前李某华支付对方2万元,为期5年。鉴于被告人李某华具有自首情节和悔罪表现,并在法院主持下与死者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取得了死者家属的口头谅解,景谷法院对其予以减轻处罚,对李某华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签了调解书后,每年的6月30日,案件承办法官都能接到李某华送赔偿款到法院来兑现的电话。5年来风雨无阻,承诺从未逾期,李某华也顺利渡过了缓刑考验期。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