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市委编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文化市场、农业、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有关要求,普洱市委、市政府把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作为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加以落实,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普洱市深化文化市场等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市委编办印发了全市文化市场、农业、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组建方案。根据五个领域执法机构的组建方案,市级文化市场、农业、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分别在现有的相关执法机构及队伍的基础上,重新整合组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辖区不再设立单独的执法队伍,实现“同城一支队伍”。其他各县相应组建县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其中县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市级垂直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在现有的环境执法监察机构及队伍的基础上,整合原环境保护和国土、农业、水务、林业等部门有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分别组建市、县(区)综合行政执法支(大)队。 在推进文化市场等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同时,普洱市还同步组建了全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目前,市级各领域执法机构人员划转工作将于7月底完成,县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组建工作要求在8月底前完成。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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