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在全省一季度旅游综合监管考核中位列旅游Ⅱ类地区第三名
普洱日报讯(市政府办调研五科)近期,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办下发了一季度旅游综合监管考核评价结果通报,普洱市位列全省旅游Ⅱ类地区第三名。
据介绍,此次考核评价主要对各州(市)旅游综合监管模式完善运行、“1+16+129+X”旅客投诉处置体系运行、涉旅企业诚信评价进展、涉旅安全事故监管等10项指标进行量化考评。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