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12日至11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接待处领导班子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接待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班子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 1.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全面提升干部的政治素养,按照《普洱市接待处理论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选题计划》抓实政治理论学习,严格深化学习研讨,提升中心组学习质量和标准,提升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全面提升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 2.带头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和《普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及时对《普洱市接待处工作制度》、《普洱市接待处内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普洱市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手册》进行修改完善,制定《普洱市接待处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普洱市接待处执行公务接待任务前预算制度》及年度调研计划,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2019年,班子成员带队前往县区开展培训指导工作20余次,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公务接待工作。 3.重新修订《普洱市接待处处务会议事决策制度》、《普洱市接待处处长办公会议制度》、《普洱市接待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不断提高市接待处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进一步完善处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机制。 4.严格执行《市接待处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计划》,做到了学习有计划、有执行、有监督、有落实。2020年以来,召开中心组专题学习3次。按照《普洱市接待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党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活动的重要内容。签订《普洱市接待处意识形态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按照季度定期开展意识形态专项研判1次。 (二)关于“巡视反馈问题及审计提出要求整改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5.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坚决杜绝无函接待、为接待对象支付住宿费问题。坚持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催办补齐2019年公务接待“三单一函一票”87件次。 6.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严格执行《普洱市接待处关于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用财务报销“一事一结”办法的通知》要求,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接待费用报销时接待通知单、公函、发票、菜单等报销凭证齐全,接待任务名单与支出明细一一对应,2019年下半年以来做到一事一结算。 7.对库存接待物品进行全面清理盘点、登记造册,2018年10月26日予以全部封存,2018年11月29日将库存接待物品全部移交市国资委。2019年起不存在批量外购物资情况,市接待处已无库存接待物品。 (三)关于“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8.制定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计划,修改完善《普洱市接待处脱贫攻坚工作制度》,班子坚持每年对脱贫攻坚工作专题研究不少于4次,为驻村工作队员购买人身综合意外保险、组织驻村工作队员进行体检、落实任期结束一次性休假待遇、按天数核发驻村伙食补助。2018年起,驻村工作经费全部按时拨付到村级账户。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9.年初,召开处务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次,制定了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和处长、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抓基层党建工作3个责任清单,把党建责任扛在肩上。针对书记述职评议和党建年度目标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责任到人,抓好整改落实。 10.巩固2018年“达标党支部”创建成果,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围绕达标创建“五个基本”精准发力,按照12类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列出发展党员计划,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关于“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1.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切实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对于查摆出来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针对不同整改事项,分清轻重缓急,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限期整改的要制定时间表,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12.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请示报告等制度,坚持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13.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要求,扎实做好集中学习讨论,广泛征求意见,谈心交心,深入查摆问题环节,支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由支部书记主持起草并经支委共同审议通过,支委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由支部书记审核把关。 14.设立党费专户。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做到按月收缴并公示。 (三)关于“执行选人用人程序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15.启动选人用人工作“回头看”,对2017年以来的选人用人情况审核中存在的不规范、不严谨的相关问题进行更错处理,启用研究干部任免事项专用记录簿,准确记录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6.召开2020年市接待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传达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制定《普洱市接待处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进一步压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每年至少组织集中一次警示教育,每半年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切实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为推进市接待处各项工作全面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作风和纪律保证。 17.自2019年起,层层签订《普洱市接待处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责任书签订做到全覆盖。 18.年初印发《普洱市接待处关于开展2020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重新梳理查找廉政风险环节和岗位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切实防范党员干部失范行为的发生,并按照年度常规工作抓好落实。 19.进一步规范廉政谈话,制定《普洱市接待处党员干部廉政谈话提醒记录表》,通过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促进廉政谈话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上半年开展廉政谈话1次。 (二)关于“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20.加强《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充分认识两个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严格执行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提前书面形式告知派驻纪检组,努力把监督制约贯穿于公务接待工作中的各个环节,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 21.彻底完成龙山接待中心移交工作。积极与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共同完善龙山接待中心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三)关于“执行八项规定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22.严格执行《普洱市接待处内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不擅自扩大接待范围,对系统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从2019年1月截止2020年6月,所有内部接待“三单一票一函”票据完备。 23.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的相关规定,加强津补贴管理。 24.加强单位公务用油管理。 (四)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25.修订完善《普洱市接待处财务工作制度》、《普洱市接待处差旅费管理制度》。严格审核报销差旅费,出差审批报销均在公务之家APP上完成,按规定足额交纳伙食费。 26.将省接待办拨入的“代支付接待费”调整为“以前年度盈余”科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9—2125855 邮政地址:普洱市思茅区北部行政中心9幢4楼 电子信箱:pesjdc@163.com 普洱市接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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