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2019年9月11日至11月19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市红十字会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10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市红十字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修改和完善《普洱市红十字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红十字会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通过学习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红十字会在新形势、新任务、新机遇和新挑战面前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落实好每年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少于8次。二是制定了全年专题学习计划《普洱市红十字会党组关于2020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计划》,细化学习内容,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到云南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史、新中国史等九个专题进行学习,做到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并开展一季度一讨论的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形式,提高学习的积极性、能动性、激励性。至目前我会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3次。三是规范会议记录,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记录,根据不同会议,规范会议记录本,做到专会专用,专本专用,除专人记录外,其他参会人员记录要有迹可查,规范记录,如实记录,内容真实,严禁造假。 (二)关于“班子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党组会议,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按照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和程序,按规定记录党组会议专用记录本,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做到专会专用,专本专用,杜绝会议混杂记录现象的发生。二是认真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2020年3月27日下发《中共普洱市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党组成员分工调整的通知》,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确保每个班子成员分工相对合理,班子成员肩上都有担子,充分调动每个班子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发挥领导核心的作用,凝聚班子整体合力。三是凡涉及“三重一大”问题,必须通过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不能用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完善会前互通机制,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议,必要时随时召开,党组会议召开前先拟定研究事项,班子成员之间互通情况,待会议方案成熟后提交党组会议决定,按照班子成员带头发言讨论,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的原则研究决定,坚决杜绝会前准备不充分导致议而不决的情况发生。截止目前,我会共召开党组会议8次。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薄弱”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实党组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其他班子成员分管领域的领导责任。二是建立和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分析机制,坚持每个季度党组分析研判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全年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4次,2020年3月17日、6月17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分析研判新冠肺炎对经济社会发展、边境稳定和社会舆论的影响;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三是修订和完善《普洱市红十字会舆情处置预案》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精神,高度关注社会舆论对红十字会动态,树立敏锐的舆情意识,充分利用红十字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正面宣传红十字会工作,树立正确的舆论引导。 (四)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制定扶贫措施,改变扶贫方式,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户施策,精准扶贫,进一步完善“博爱家园项目”台账资料。二是健全组织架构,正在整改中,已组建了召开普洱市红十字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筹备领导小组,制定完成召开普洱市红十字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方案和请示,完成会议日程(草案)和会议相关材料,待市委批复后按计划召开,拟定于2020年8月底前召开普洱市红十字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目前,普洱市红十字会全市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的组织堡垒作用发挥不足”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党组书记是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坚持把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相融合,做到红十字会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双促进、共发展,做细、做实、做强党建工作,加强学习《条例》,用条例对照党建工作的落实,找差距、补短板。2020年5月21日,召开了全市红十字会系统2020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落实、同部署、同考核,彻底改变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二是健全党组统一领导、党组书记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支部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充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党建责任落实,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修改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二)关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着力推动党员积分制管理、党员主题党日活动、党费日、社区报到承诺践诺等制度。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高质量召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二是严格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层层保持压力,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和党员签订责任书,层层签订责任书。定期开展党员谈心谈话制度,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开展一对一的谈心谈话制度。已开展谈心谈话16次。三是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基层党建目标责任清单和基层党组织规范化达标创建的要求,进一步抓实党建工作做实党务台账,完善党务痕迹材料收集,分类建档,规范台账,加强基础党建工作。四是进一步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完善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加强党员教育培训,结合支部培训学习与市直机关工委组织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学习活动,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开展党员谈心谈话制度,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开展一对一的谈心谈话制度,强化对党员的日常监督,重视“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 (三)关于“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重视程度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缺一补一”的原则,做好学习计划、学习记录,完善学习的台账资料并整理归档学习档案材料,确保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的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责任,压实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扛在肩上。召开了普洱市红十字会2020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总结和部署,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扛在肩上,做到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落实、同部署、同考核,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确保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有效落实。二是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开展了“清明”“五一”“端午”节前廉政提醒谈话,严格执行市纪委市监委关于节前相关纪律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四风”过好节。三是认真开展了2020年个人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按照排查出的风险点制定了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9份,加强组织审定意见。 (二)关于“党员干部队伍日常管理失之于软”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以“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坚定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5月7日、6月8日分别组织观看《政治掮客苏洪波》和到市公安局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修订完善《关于加强普洱市红十字会工作纪律管理办法》和《普洱市红十字会关于规范日常考勤管理的通知》。二是完善监督问效、责任传导工作机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跟踪问效、整改落实,规范整理档案痕迹资料。三是制定普洱市红十字会干部实绩档案实施细则,评先评优以实绩为依据,经过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后支部或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坚决杜绝未经集体研究讨论擅自个人决定的情况发生。 (三)关于“没有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以制度为抓手,正风肃纪,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三会一课”、党员集中学习、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切实解决慵懒散的问题,提高机关服务效能,提升红十字会自身的形象。二是结合红十字会工作职责,完善为民服务制度,主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民情民意,掌握第一手资料,从被动救助到主动救助,同时通过微信、微博、网站、公众号等对用于救助的资金和捐赠款物使用进行正面宣传,接受社会的监督。 (四)关于“在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善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程序和接待手续,无接待公函或报销单据不齐的不予报销,谁报销谁负责。二是制定救助工作制度,规范救助困难群众程序、完善救助手续,整理归档救助台账。三是严格制度内工会慰问品发放,完善工会慰问品发放领导签字审批和职工签领手续。四是建立项目实施管理制度,按照合同规范项目的管理、验收及资金的支付。五是进一步规范捐赠物资管理,物资入库、出库、使用,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其中,2008企业捐赠茶叶400公斤滞留的问题正在整改中。目前,正在与有购买意向的3家茶叶经销商洽谈,计划在2020年7月处理完毕,收入所得,汇入普洱市红十字会捐赠专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展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9—2126653 地 址:思茅区月光路1号市红十字会 电子邮箱:peshh@163.com 中共普洱市红十字会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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