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孔辉)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省、市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普洱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共同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2020年7月以来,在10县(区)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四个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核查文件资料、重点环节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推进情况及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查。重点围绕环保督察未完成整改事项进展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大气及水主要污染物省级重点减排项目实施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情况、扬尘污染治理情况、乡(镇)垃圾和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等环节进行了现场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各县(区)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聚焦问题短板,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积极进展,有35项指标接近或达到2020年目标值;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推进有序,已完成整改事项85项,其他问题整改达到时序进度要求。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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