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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组巡察景谷县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  时间:2020/08/20/ 17:54 点击: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8月18日,市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组巡察景谷县工作动员会召开。巡察组副组长杨天荣通报了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和市委具体要求,并对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县委书记罗景华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组有关同志出席会议;县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人大、政协主要负责人,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参加会议;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巡察办主任、巡察组组长,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巡察组指出,此次对景谷县开展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是对生态环境保护负有主体责任的党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和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的监督、检查和落实。市委专项巡察组将紧扣景谷县委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紧盯非法侵占林地、毁林种茶、破坏森林资源等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重点围绕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落实县委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情况;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和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等“四个落实”开展监督检查。此外,还将重点关注和监督开展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毁林种茶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促进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将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职工进行个别谈话,受理反映与巡察有关的来信来电来访,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下沉了解情况,询问知情人等方式开展巡察工作,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重点、热点问题和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巡察组强调,景谷县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巡察监督。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联络组,积极协助做好与巡察相关的日常联络工作,安排专人配合巡察组做好信访和驻地维稳工作;要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组的要求,重点针对巡察期间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强化立行立改;要事先向巡察组通报重要会议、重要人事安排、纪律审查、出国(境)等事项;县委书记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带头如实陈述问题、反映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讲政治、守纪律,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相关工作落实,鼓励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如实反映问题,营造良好监督氛围,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景谷县委表示,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专项巡察工作,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严实的工作作风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将认真落实巡察工作要求,全力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县委成立了由书记和县长担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单位配合巡察组在景谷县开展工作;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接受巡察监督;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准绳,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敢于正视问题,对客观存在的问题,敢于“露丑揭短”。对巡察组提出的疑问,要如实汇报,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对巡察组交办的任务问题,要第一时间查清,第一时间整改,第一时间反馈,不得以任何借口敷衍搪塞。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问题的发现、查处等制度机制,形成环境问题举报、受理、查办、反馈等一整套成熟的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消除各类风险和隐患。对巡察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无论涉及任何单位、任何人,都要一查到底、严肃追责问责。

市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组将在景谷县工作2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9987980037,专门邮政信箱:JGXCZ0817@163.com;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18: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2020年9月6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毁林种植、破坏森林资源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景谷县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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