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8月1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审计局党组和对市发改委党组、市投资促进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召开。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施自进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和市委具体要求,并对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林照森同志通报了巡察工作安排并作动员讲话。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杨国华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出席会议;市审计局党组、市发改委党组和市投资促进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下属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相关单位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应邀参加会议。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参会同志指出,被巡察的3家单位领导班子及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巡察作为一次全面政治体检的重要过程,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党组书记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尊崇党章,严守党规党纪,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真正落到实处。市委巡察组代表市委开展巡察,既是信任,更是考验,一定要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是渎职”的观念,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要时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八个严禁”巡察纪律。希望被巡察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的同时,也要积极行使党章赋予的权利,加强对市委巡察组的监督。 巡察组指出,本轮对市审计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和对市发改委党组、市投资促进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巡察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对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围绕“三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即: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重点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等。同时,本轮巡察还将重点关注市审计局党组、市发改委党组、市投资促进局党组落实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情况、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选人用人情况、脱贫攻坚和挂钩帮扶贫困村责任制情况,以及执行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有关规定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巡察组强调,要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是党委(党组)必须履行的义务。市审计局党组、市发改委党组、市投资促进局党组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省、市有关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研究部署关于巡察工作的具体安排。被巡察单位的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以上率下,坚持问题导向,增强问题意识,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情况。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要勇于承担整改责任,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同时,要以巡察工作为契机,切实担负起本单位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思想认识、责任落实、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要求,严明党的纪律,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抓早抓小,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杨国华同志代表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投资促进局3家被巡察单位党组表示,一定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部署上来,增强接受巡察监督、支持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服从巡察组的安排,共同努力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同时,把巡察监督作为健全制度、强化保障的过程,作为促进改革、加快发展的过程,作为加强团结、树立形象的过程,主动认领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主动抓好整改,并以这次巡察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党员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 市委第一巡察组将在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市投资促进局工作75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3987925833,专门邮政信箱:普洱市A319号信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18: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2020年11月8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审计局党组、市发改委党组、市投资促进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市审计局党组、市发改委党组、市投资促进局党组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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