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记者 于飞)连日来,在普洱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普洱市有序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效明显、亮点纷呈。 《普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助力“7个专项行动”。《条例》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对公民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卫生、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就医、乡村文明、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文明健康生活等事项进行规范和倡导,为推进全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推进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公民文明行为习惯养成,全方位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力量。 “7个专项行动”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普洱市将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整治环境脏乱差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任务,把乡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作为文明村镇创建的着力点,把创造有益健康卫生的单位环境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的主要内容,把引导家庭成员自觉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作为文明家庭创建的重点,把引导青少年养成文明健康的行为举止作为文明校园创建的要点。同时,积极发挥志愿服务组织的作用,将普洱市志愿服务联合会列入“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的责任单位。 “厕所革命”让市民“方便”更方便。一是建设风格体现地方特色。新(改)建公厕兼顾实用性与美观性,体现地域文化特色和城市品质,在建筑风格、色调等方面与周边的环境有机协调融合,让“厕所”成为街头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二是设施配备体现人文关怀。城市公厕配备手纸、香薰、洗手液、自动干手机等设施,设置第三卫生间,配备婴儿护理台、成人坐便位、儿童坐便位、高低洗手台、坐便位防滑扶手等设施,为市民提供了温馨舒适的如厕环境。三是探索公厕规范化智能化管理。引入专业化管理机构规范管理公厕,同步探索公厕智能化管理,积极推进“互联网+大数据”“智慧公厕”建设,在部分旅游公厕设置智能除臭设备、智能电子显示屏,改善厕所空气质量,提供准确信息,方便公众如厕。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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