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县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督查工作
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普红宁)为切实做好全县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暨镇沅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复审、云南省“美丽县城”巩固提升工作的督查检查工作,近日,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和相关部门组成三个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工作。
本次督查重点对各看点和示范点单行材料、典型亮点、氛围营造情况进行实地督导,对各类材料和档案痕迹资料进行查阅;环境卫生整治、重点难点治理工作的协调推进及督促落实;对城区及乡(镇)所在集镇街道、农贸市场、农民街、小区等占道经营、私搭乱建、乱停乱放、犬只饲养、交通秩序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紧盯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做实做细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发挥监督的“探头”作用,确保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立行立改。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立查、立提醒、促立改,及时反馈到各责任单位。要严明工作纪律,严肃问责追责。督查组真督实查,督促各级各部门严肃工作纪律,按照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不讲条件、不打折扣,迅速进入状态。对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进行追责问责。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