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县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称号
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林昌云) 近日,在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的决定上,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称号。
近年来,镇沅县委、县政府抓住历史发展机遇,谋长久之策,行固本之举,始终把“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共同进步、共同繁荣、共同发展”理念融入基础设施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文明、文化教育等方方面面。自2014年开展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活动以来,镇沅县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深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八个一”推进模式,形成了全县上下一盘棋,各族群众一条心的良好创建氛围,创建工作实现了从“破题”到“深耕”的大步迈进。镇沅县不但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融入机关、企业、学校、乡镇、村组等“八进”活动,而且还将创建工作拓展到重点行业、窗口单位和执法部门,实现了全覆盖、无死角。通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的持续实施,全县各族群众无论是思想上还是行为上都发生了明显变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的长效工作机制已经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