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记者 郭春祥) 4月29日,普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卫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春华、李验波、秦永勋、马先楚、魏刚,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梁光明等32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吴学榕,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尹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世清,市监察委员会有关领导,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各级调研员,部分基层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杨卫东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两会”精神;审议了《普洱市思茅城区河道管理条例(草案)》;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情况的视察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0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普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和有关人事事项。 杨卫东强调,要认真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全国“两会”精神,与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两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全面学习、深入思考,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工作要求,做到学用贯通、知行统一。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任务落实。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和上级人大常委会的安排上来。遵循政策、依法依规、超前谋划、系统推进全市各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着力夯实新时代人大工作根基,更好助力普洱“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对于本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的相关报告,市人民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委(室),要充分吸纳、认真研究、抓好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会议还举行了营商环境知识专题讲座。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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