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记者 王福蓉) 5月13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勇主持召开第四届普洱市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研究我市贯彻意见;听取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期间转办普洱市案件办理情况汇报,研究《普洱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送审稿)》等事项。 会议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全市政府系统各级党组(党委)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坚决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松、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变,知责担责履责,坚定不移推进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进一步严明正风肃纪的“高压线”,以钉钉子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从严从实抓好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期间转办普洱市案件办理工作,压实整改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狠抓督办落实,确保所有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以整改实际成效检验“两个维护”、回应群众关切,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同共进。 会议要求,要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紧紧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有保障”的目标,以更大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推动普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良好发展生态。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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