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记者 刀琼芬) 近年来,市卫生健康委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将巩固国家卫生城市与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有机融合,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和行业监管,不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加强对集贸市场、“五小”行业、医疗机构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及行业的治理管理。市、区相关部门联合,加强对“五小”行业进行排查整治,做好公共场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公示工作,规范证照管理,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切实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同时,提高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医疗废弃物和医源性垃圾、污水的处置,为广大市民营造便捷舒适安全的就医环境。 加强卫生创建和健康教育。广泛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除“四害”、农村改水改厕、饮用水监测检测等;强化医疗卫生单位健康教育职责,通过开设健康教育课、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防控知识;积极推进控烟工作,普及烟草危害知识,创建无烟环境,深入开展无烟学校、无烟医院、无烟党政机关等无烟环境创建活动,倡导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 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坚持“环境治理为主,物理防治和化学防治相结合”的工作原则,以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契机,以卫生创建为载体,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建设和完善重点场所防鼠、防蚊蝇等防制设施,落实科学防治措施,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有效降低和控制病媒生物密度,预防和控制病媒生物性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加强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扎实开展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加强艾滋病、结核病、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传染病防控管理;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严格疫苗运输和接种管理;巩固提升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着力推广“控油减盐、戒烟限酒、适量运动”等慢性病防控措施;完善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加强市、区疾控中心建设,确保设施、人员、经费满足工作需要,全市疾控中心实验室设备装备基本达标;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监督管理,加强医疗广告监管,严厉查处各类违法案件,确保建成区无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加强基层卫生工作,辖区103个乡(镇)全部建有卫生院,993个村委会全部建有卫生室,中心城区建有社区卫生服务站15个,基层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不断加强。 做好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开展“爱国卫生月”“全球洗手日”等宣传日活动,“灭蚊防病、健康你我”“除害防病、健康你我”等爱国卫生主题活动以及环境卫生整治、健康教育等爱国卫生运动,积极营造人人参与国家卫生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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