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建立“消防监督员+检察官”联动机制 共筑景迈山传统村落消防安全防控网
普洱日报讯(澜沧县消防救援大队) 近日,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消防安全委员会与县人民检察院在澜沧县消防救援大队会议室就消防安全工作有关事宜开展座谈会。
会上,澜沧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县人民检察院就双方的合作联动机制作了进一步研究探讨,澜沧县消防救援大队重点就景迈山的消防安全领域隐患的基本情况作了全面的介绍。
据了解,景迈山中的传统村落,多为木质结构房屋,火灾隐患大,需高度重视景迈山区域火灾隐患的整改,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会上,澜沧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县人民检察院达成共识,通过“消防监督员+检察官”联动机制共筑景迈山安全防控网,推动《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得到了有效贯彻落实,开启消防工作与消防安全公益诉讼工作的全新局面。县人民检察院将加强与消安委的协同配合,建立“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协调配合机制,加大消防安全工作力度,通过责任主体单位送达检察建议等方式共同督促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共建辖区消防安全环境。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