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开展主题宣传共护“少年的你”
普洱日报讯(记者 徐一丹) 6月1日,普洱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六一宣传活动在思茅区红旗会堂举行。
本次活动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主题,旨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成长氛围。
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民检察院等普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现场咨询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政策法规。
据了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从72条变为132条,明确了各方主体责任,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保护等方面构建起更加完善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