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1个集体2名个人获水利部表彰
普洱日报讯(记者 苏莉) 近日,水利部印发了《关于表彰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云南省有11个集体获“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称号、13名个人获“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12名个人获“全国优秀河(湖)长”称号。
其中,普洱市水务局获“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普洱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普洱市河长办主任王东获“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谦六乡乡长、糯扎渡电站库区乡级湖长周庆获“全国优秀河(湖)长”称号。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