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2020年8月18日至11月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发改委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0年12月2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坚强有力方面 (一)关于“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快协调推进高速公路项目建设。1月13日,墨江至临沧高速公路试通车,结束了沿线的镇沅、临沧等地不通高速公路的历史。二是全力推动特色小镇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特色小镇创建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特色小镇实行清单制管理,调整重点创建名单,做好全市特色小镇建设协调推进工作。三是着力平抑物价。研究起草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抑制物价持续上涨8条措施,组织召开中心城区菜篮子商品保供稳价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有力有序有效地解决中心城区菜价偏高问题。四是加快推进江城县林业基地、人民东路出租门面等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组成工作组与江城县人民政府、江城苦丁茶有限责任公司协商解决江城县林业试验林基地并提出解决方案,确保妥善解决试验林基地问题;思茅区人民东路9间门面已与市财政局对接研究形成处置方案,待报批后妥善处置。五是抓实廉政风险防控及日常监督检查。做好2021年度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排查,《个人岗位(内设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进一步完善;对廉政谈话作出要求,确保廉政谈话谈出实效;严明工作纪律,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开展1次工作纪律明察暗访,在元旦、春节、清明等节假日重点时段开展2次作风专项检查和1次应急值守专项检查,力促廉洁过节、简朴过节。六是严格落实控编减编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和“一把手”履行本部门控编减编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禁超编进人,严格落实工勤编制“退一减一”政策。七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建立长效管控与运行机制,坚决杜绝违规问题再次发生。 (二)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党组工作规则》《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坚持党组集体领导和党组成员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不断健全规范,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坚持每个月召开1次党组会,议题确定、会前准备、会议讨论、会议决策等程序严格规范。三是严格执行班子成员集体表决和党组书记末尾表态制度。四是每次党组会议都安排2名专人负责会议记录,记录如实详尽,对每位班子成员的陈述意见,特别是对最终决策内容详细如实记录在案。 (三)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学习,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头等大事和长期坚持,党组班子成员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围绕学习主题认真开展交流发言,真正将学习抓好落实。二是2020年11月起开展的理论学习,要求委党组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围绕学习主题撰写交流发言材料,并轮流开展交流发言并定期检查读书笔记。邀请专家到单位进行授课,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发改干部上讲台4期,加强发改干部职工学用结合、知行合一的能力。 (四)关于“政治纪律观念淡薄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每个支部确定一名管理档案材料联系人,负责按照年份整理、规范党建台账资料,确保党建资料完整、齐备。二是涉及的班子成员已按照要求,对照白恩培、沈培平、李小平等典型案例深刻剖析自我,并对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和存档。三是加强学习,补齐短板,努力提升素质能力。加大学习方式的创新力度,积极探索意识形态工作创新学习教育,围绕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创新设计载体,主动适应互联网的新要求和新方法,围绕发展改革工作任务,找准立足点,发挥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的重要作用,扎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四是进一步细化举措抓落实。明确责任,分解任务,把责任落实到科室和党支部、明确到个人,做到件件有部署、项项有着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五是强化统筹兼顾。将发展改革业务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相结合。把“党员活动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脱贫攻坚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将集中学习灵活开展落到实处。 (五)关于“履行部门职能职责不到位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2条稳增长措施,起草上报19条稳增长措施,全面加强经济运行分析调度,2021年1至2月,全市经济运行总体良好,主要经济指标均实现“两位数”增长,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7.8%,增速居全省第2位;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6.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7.5%,外贸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22.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5.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49.4%。 二是进一步落实新发展理念。草拟《关于调整完善市重点产业发展领导推进机制》《普洱市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实施方案》《普洱市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普洱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实施意见》,完成保留三个开发区“六个一”优化提升工作,聘请上海德勤咨询公司为普洱市产业发展做对比分析,认真总结我市产业发展成效,纵横向分析对比普洱市与各州(市)、全国同类城市产业发展情况,全面分析研判普洱市产业发展存在的困难和短板,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科学合理提出普洱市“十四五”时期产业发展思路和路径及产业发展体制机制方面的政策措施建议。 三是着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目前全市已纳入2021年全省“四个一百”重点项目31个、“补短板、增动力”重点前期项目128个。2021年专债项目纳入全省储备盘子的项目143个,储备量居全省第8位,全市储备“十四五”规划项目4491项,总投资30849亿元;委托国家发改委宏观院完成《思宁发展一体化规划》编制,并将思宁一体化发展的战略全面融入到“十四五”规划中;加强向上级部门的衔接汇报,争取在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上给予产城融合示范区支持。普洱双创康养新区基础设施及城市功能配套设施日益完善,重点布局茶业、咖啡、生物制药等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绿色生物大健康产业;思宁绿色产业新区全面启动征地拆迁和基础设施建设,正在实施扶贫产业园、物流园项目建设;墨江档案馆已于2020年10月开工建设。 四是着力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采取加强培训、日常督促、加强重点信源单位对接和将信用信息归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重要指标等措施,参加国家、省级各类培训会7次,市级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4次,截至12月,共归集各类信用信息568万条;将《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2020版)》任务细化分解至各县(区)、部门,城市信用监测排名从年初177名提升至149名,提升28位;在“信用中国(云南普洱)”网站开设“信用承诺”专栏,引导旅游行业等协会公开做出信用承诺,将信用承诺书在信用普洱网站进行公示,全面推行“双告知一承诺”制;按照信用修复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未按要求提交信用修复承诺书的市场主体,不予受理信用修复申请;鼓励市场主体应用信用报告,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事项中提供真实可靠的审核依据,充分发挥信用报告的作用;在各部门开展的评优和文明单位评选等活动中,引导部门主动查询信用主体的信用情况;加强与市文明办、市场监管、人行等部门对接,结合普洱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工作,由各相关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开展行业诚信教育宣传活动。 五是不断提升粮食储备工作。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加强粮食产销合作,切实增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下半年将积极组织普洱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企业参加2021年在黑龙江举办的粮食交易大会。鼓励企业参加线上电商平台交易,发布供求信息,加强与市外粮食主产区产销合作、签订产销协议,增强互补性,实现互利共赢。2020年普洱国家粮食储备库已签订订单收购、销售合同,待合同到期后将继续签订2021年的订单收购合同。同时为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确保我市粮源稳定,保障全市粮食安全,市发改委将组织相关人员一行赴勐海县等地开展粮食业务调研,对产区今年稻谷的生产、品种、质量和收购、运输等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了解,确保我市粮食安全。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仍突出方面 (一)关于“整治‘四风’不彻底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建立长效管控与运行机制,坚决杜绝违规问题再次发生。二是结合楼栋党建,加强“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知识宣传。三是加强会议统筹,通过OA协同办公平台,做好会议通知、会议室管理和会议时长的统筹管理。四是加强到基层的调研指导,2021年一季度委处级领导到县区调研45人次,认真指导基层解决固定资产投资、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五是继续做好挂钩扶贫点的帮扶工作,深入研究扶贫点墨江县那哈乡那苏村脱贫出列后续扶持工作,为下一步压实乡村振兴接茬脱贫攻坚摸清底数。 (二)关于“资产流失隐患大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粮食储备库于2020年11月4日专门成立商铺事务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办理协调、协商解决与大世界商铺相关事宜,包括租金催收、不动产权证办理等。二是督促下属事业单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粮食储备库于2021年1月重新修订《云南普洱国家粮食储备库“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三是粮食储备库先后7次,带队前往普洱大世界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催收租金,该公司承诺用1—501号房屋抵偿租金,并签订了抵偿协议。 (三)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公务接待规定。对2020年以来委机关公务接待情况进行重新审核,未出现无公函接待、异地接待等情况。制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公务接待范围、食宿标准,严格接待审批制度,严格公务卡结算制度,杜绝无公函接待,违规异地接待。二是严肃整改违规津补贴发放,违规购买衣物,违规公款聚餐,针对具体问题限期完成清退整改工作。 (四)关于“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差旅费事前审批、事后报销、限时报结制度,通过使用公务之家APP严格落实一事一报制度,凡事前未经审批的差旅费一律不予报销;委机关普法读本费发票已重新添加进财务凭证中。二是规范流程审批资金,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的规定。三是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管理有关规定。四是对近期采购的规划编制、技术咨询等工作均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报政府和财政部门审批核准备案,杜绝违规操作。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方面 (一)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树牢主责意识。修改完善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制度,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细化完善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认真落实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做好云岭先锋APP录入及相关台账记录工作,规范民主评议党员程序,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求各支部及时提醒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确保党员领导干部按时按质按量参加好组织生活。 三是规范记录党建活动。规范记录会议议题、议程、讨论过程、发言内容及决议。加强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加大支部党建工作督促检查力度。 四是不断提高支部达标创建。严格根据创建达标5项内容查缺补漏、完善材料整理、归档工作,健全规范基础党务台账,明确专人管理,加强创建达标的党支部巩固提升工作,进一步推动支部工作运行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关于“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党组会按季度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每季度重点工作方案;定期印发工作提醒,结合当前廉政工作形式对廉政谈话内容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廉政谈话谈出实效;在2021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计划中重点提出对机关内设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检查考核的工作要求,并做好检查工作。 二是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各党支部通过主题党日、“三会一课”或座谈会学习讨论的形式召开警示教育会议,收听收看警示专题片《围猎:行贿者说》《失色人生》,并以出现在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开展警示教育。各党支部在2020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中对发生在身边的唐定敏、黄丽丹等违纪、违法案件开展反面典型剖析、自我检视,开展交流发言。机关纪委把对干部职工8小时外的纪律要求作为廉政谈话的必谈内容并要求全委领导干部职工定期报告8小时外情况,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 (三)关于“组织人事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干部考察材料质量。组织人事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工作流程、工作纪律和考察材料写作方法,对巡察中提出的职级晋升考察材料过于简单的进行了修改完善。对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推荐、考察、任命等全程纪实档案材料进行规范存档,对需要签名的材料进行了查缺补漏。安排专人负责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详实记录会议发言内容和讨论结果,对每位班子成员的陈述意见,特别是对最终决策内容详细如实记录在案。 二是严格执行人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参照市管干部审批流程进一步完善审批流程,审批前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2月9日组织召开市发改委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专题会议,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对政策文件进行再学习、再次重申纪律要求;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反面典型案例通报警示,要求填报对象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切实维护报告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定期不定期向报告对象发短信提醒领导干部“家事”有变化及时填报变化情况报告表。通过自然减员的方式整改消化超编机关工勤人员,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和“一把手”履行本部门控编减编第一责任人职责,近年来未超编进人,严格落实工勤编制“退一减一”政策。 三是进一步规范管理干部人事档案资料。立行立改,严格按照组织人事会议记录要求,详细记录会议名称、参会人员、发言内容和讨论结果等。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9—2122519 邮政地址:思茅区北部区行政中心8幢 电子邮箱:pesfgwbgs@126.com 中共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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