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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委关于市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时间:2021/06/11/ 09:13 点击: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17日至9月12日,市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组对景谷县进行了巡察。2020年11月30日,市委巡察组向景谷县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一)关于“思想认识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0年以来召开县委常委会议8次,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5次、专题会议4次,举行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2次,并把习近平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森林法》等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纳入到2018年以来新任科级领导干部暨优秀年轻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和全县乡科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等培训中,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二是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2021年度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三是县、乡(镇)两级召开市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议。

(二)关于“县级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投入少”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将生态环境保护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加大对环境监管、环境规划、环境监测、污染预防、污染治理、环保信息、环境科学以及各类资源保护等方面的财政投入力度。二是继续向中央、省、市争取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各项节能减排资金、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民生保障补助资金,缓解财政支出压力。

(三)关于“关心解决民生问题站位不高,生态补偿资金兑付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2020年12月25日,兑付未及时兑现的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1273.42万元。计划2021年6月30日前兑现未及时兑付的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1997.83万元。

(四)关于“县委政府未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持续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2020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纳入2020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二是制发《2020年度全县综合考评实施办法》及《2020年度全县综合考评年终考评工作方案》,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年度考评内容。

二、关于“大局意识不强,地方党委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树得不牢,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将生态环境保护议题纳入2021年县委常委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计划,确保每月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少于1次。二是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县2020年、2021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和综合目标绩效的考评内容,倒逼责任落实。三是用“钉钉子”的精神强化督查指导,加快推进整改落实问题工作进度,在十三届县委第108次常委会上专题听取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市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六)关于“贯彻落实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不到位,汲取外地种茶毁林问题教训不够深刻”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0年9月和11月召开的十三届县委第97、101次常委会议上,认真传达学习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外地种茶毁林典型问题深刻教训等内容,全面安排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二是对标对表抓好108个违法图斑的整改落实。三是“智慧林草”云服务平台、6个高空云台24小时严密监视,森林资源管护员、生态护林员常态化巡护,及时掌握森林资源动态变化情况。四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调查核实破坏森林资源问题线索,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从严审查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五是通过景谷电视台、“景谷融媒”、“景谷政务”、“景谷林草”等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关于开展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专项整治通告》,加大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截至目前,共出动人员743人次(其中执法人员610人次),车辆86辆901次,悬挂横幅80条,粘贴宣传标语800余条,开展媒体宣传202次,开展宣传教育2725场次,发布有关种茶毁林的信息11篇。

(七)关于“生态环保项目谋划储备不足,制约和影响重点领域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和环境质量提升改善”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0年底,景林科技公司年产3万吨木质纤维素试验性项目试生产运行,生产主要原料是废弃物桉树皮,变废为宝,综合利用,延长了产业产品链。二是2020年9月县政府成功与浙江红狮集团签订投资1.8亿元年处理20万吨工业固体废物协同水泥处置协议。三是《普洱市景谷县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农村“一水两污”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县级发改部门批复,正开展下一步工作。

(八)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能力建设不足”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积极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争取通过招考、调配、人才引进等方式,充实市生态环境局景谷分局、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力量。二是结合干部调研工作,开展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调研,综合分析研判现有编制、人员,积极与上级沟通采取多种方式补充空编人员。

三、关于“日常监管不严,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九)关于“县林草局及县森林公安局日常监管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1年,共查办涉林案件9起,刑事4起,行政5起,处理违法人员9人,有效震慑涉林违法犯罪活动。二是按规定办理林地报批手续,2020年共上报征占用林地报件17件,涉及林地面积76.1414公顷,收缴植被恢复费754.3371万元。三是2021年1月12日,启动2020年度伐区和木材库存量核查检查工作,按5%—15%的比例,共抽检伐区186块。山场库存量在伐区检查结束前已全部运完,全县木材加工企业原木库存量为45.33万立方米,其中:云景林纸原木库存量33.46万立方米,其他加工企业原木库存量11.87万立方米;加工企业单板剩余11.47万立方米。

(十)关于“县自然资源局日常监管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下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催缴通知书25份、土地复垦保证金催缴通知书13份。2021年1月19日,再次向未按期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和土地复垦保证金及未开设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并缴存费用的矿山企业下发列为异常名录告知书23份。全县39个采矿权已缴存土地复垦保证金的采矿权15个,已有6个矿权足额预存了土地复垦保证金,已缴存544.8459万元,逾期尚未缴存108.9万元,未到缴存期限87.1125万元。二是39个采矿权中已有31个矿权开设基金账户,缴存基金36.2万元;未开设基金户8个矿权,其中5个矿权为过期矿权,已发出过期预警,同时将情况上报上级部门。三是委托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滇南分院对城市垃圾填埋场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调查,并出具《普洱市景谷县城市垃圾填埋场地质环境调查说明》,明确了垃圾填埋场出现地质灾害隐患的主要原因是人为因素,要求景谷惠尔洁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十一)关于“对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尤其是森林资源的犯罪行为的震慑力不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0年,审结盗伐、滥伐林木和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68件82人,判处实体刑35人,同比上升400%,其中取保候审的17名被告人在审理阶段被依法决定逮捕。二是审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判处5人承担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损害赔偿责任。

(十二)关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景谷惠尔洁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垃圾处理场纳入景谷县6.6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对县城垃圾处理工程实施修复,于2016年12月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二是2020年2月1日实施修复加固项目建设,2020年10月20日全面完工,垃圾填埋场坝体及调节池达到安全稳固。

(十三)关于“市生态环境局景谷分局监管执法有差距”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0年以来开展环境监察163次,出动执法人员408人次,检查重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571台(套),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是积极选派人员参加文山州、玉溪市、红河州生态环境执法检查,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十四)关于“县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打击整治毁林种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对盗伐林木、滥伐林木问题较多的2个乡(镇)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二是2020年以来,办理破坏森林资源等问题立案查处17件17人,其中:盗伐滥伐林木立案16件16人,工作失职失责查处1件1人;已结案16件16人,正在办理1件1人,办结案件中:开除党籍2人,留党察看1年2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9人,政务记大过1人;约谈提醒34人,其中:因失职失责约谈提醒20人,因违法砍伐林木约谈提醒14人。发出纪检监察建议2份,通报曝光1批2件2人。

四、关于“责任压实不严,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

(十五)关于“县工业园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园区整合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及园区部分道路建设项目,共铺设管网4389米。二是园区范围内企业46户:1户企业(云景林纸)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排放;8户已接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未接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37户。

(十六)关于“县水务局未按要求完成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疑似图斑的整改”的整改进展情况

26个生产建设项目已于2020年12月15日前全部完成整改,并于2020年12月18日上传至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全部销号。

(十七)关于“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度缓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威远江水电站已完成全部清理整改工作,于2020年12月3日通过市级验收。二是9座小水电站已于2020年11月11日和12月3日通过县、市两级销号验收,现正完善后续工作,等待省级、国家级销号验收。

(十八)关于“糯扎渡库区非法网箱养殖和捕捞存在反弹风险”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宣传,出动人员2975人次,施工人员1565人次,船只320艘次,车辆892辆次,入户1105户次,发放相关宣传材料7800份。二是2020年10月25日至10月30日,市级对糯扎渡库区非法养殖网箱及捕捞渔具拆除取缔完成情况开展检查验收工作,景谷县辖区水域顺利通过了验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9—5222201

地    址:景谷县人民路47号

电子邮箱:jgxzfb@163.com。

中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委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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