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18日至11月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审计局党组进行了为期2个多月的政治巡察,2020年12月2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审计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一)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组集体决策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中共普洱市审计局党组工作规则》,制定出台《普洱市审计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内容、方法和程序。二是严格执行党组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定,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充分研商议题,坚持不成熟、不充分不上会,并提前1天发出会议通知,会中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提高市审计局党组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三是明确专人对党组会议进行专门记录,确保会议记录规范、完整,并根据会议记录,对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以及其他重要的专题会议形成会议纪要,截止目前,编发《会议纪要》10期。 2.针对“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普洱市审计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事内容,界定了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研究大额资金支出额度范围。二是严格执行《普洱市审计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管理办法》的规定,凡属0.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大额资金分配、支出通过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10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分配、支出,以有部门年度预算编报均通过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3.针对“争先创优意识不够强”的问题。一是扎实推进“科技强审”工作,拓展数据信息人才的培养渠道,加强数据分析团队建设,并计划于4月7日至9日举办全市预算执行审计数据分析团队培训班,切实提高计算机技术在审计项目中运用水平。二是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坚持“三级复核审理”和审计业务会议制度,从严控制审计质量,加强审计计划、现场、进度、廉政、保密等各环节的管理,全面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三是拟定《普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积极探索审计整改情况的审计调查,建立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四是通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并认真剖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扎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完成领导班子工作分工方案,班子成员整体合力得到充分发挥。 (二)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学习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中共普洱市审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纳入第一议题,认真组织学习。二是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的主要内容及有关要求,每一次集中学习均制定学习方案,明确学习的主题和内容。今年以来,已组织开展集中学习2次,确保年度安排集中学习不低于8次。 2.针对“学习方式方法单一”的问题。一是根据市委宣传部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全市县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安排意见》,制定《普洱市审计局2021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普洱市审计局2021年在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并及时上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情况。二是制定《普洱市审计局审计干部上讲台的实施意见(试行)》,启动开展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审计讲堂活动,坚持把集中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专家讲授、警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学习成效。三是每次集中学习都安排3名以上班子成员围绕学习主题和审计工作实际作交流研讨发言,班子成员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时作交流发言9人次,中层干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10篇。 3.针对“理论学习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一是制定《中共普洱市审计局党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普洱市审计局2021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扎实抓好干部政治理论和审计业务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升运用理论指导实践和推动审计工作的能力。二是严肃培训纪律,严格执行培训考勤制度,切实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管理工作。2020年12月,举办全市审计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暨全市审计系统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全市共160余名审计干部参加了培训。今年以来,组织全体审计业务人员参与了审计署2021年度会计基础培训班的网络教学。 (三)关于“履行部门职能作用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审计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普洱市审计局于3月19日召开了2021年度全市审计工作会议,提出了“十四五”期间的审计工作思路,安排部署2021年度全市审计重点工作任务,并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制定2021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按程序报市委审计委员会审批后下发执行。二是主动把审计监督融入到反腐倡廉建设中,密切协助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腐败案件,及时抽调审计人员参与专案,起草《普洱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正协同纪检监察机关研究后组织实施。 2.针对“审计委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中共普洱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事项办理暂行办法》《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制度》,进一步明确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和有关事项的办理程序,确保市委审计委员会各项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二是组织开展县(区)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情况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并根据市委书记、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要求,对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运转不正常、工作推进不力的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 3.针对“落实领导干部离任审计部署打折扣”的问题。今年以来,通过整合审计力量,已将1个县的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1个市级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纳入审计项目计划,逐步扩大审计范围,但由于审计力量严重不足,为规避审计风险,剩余的3个县和其他市级资源主管部门将在今后逐步安排,争取“十四五”期间,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全覆盖。 4.针对“深入基层开展业务指导少”的问题。一是制定下发《普洱市审计局关于局领导挂钩联系基层审计机关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市审计局领导挂钩联系基层审计机关制度,要求局领导按照分工,每年深入挂钩联系审计机关一般不少于2次,督促指导挂钩联系的审计机关加强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作风纪律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审计质量提升,督导检查结束后要形成专题报告,重要问题要及时向党组汇报,深入调研工作有序组织开展。二是深入推进审计质量考核工作,提出《2021年度审计质量考评工作方案》,加大对基层审计机关审计质量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基层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大幅提升。 5.针对“保密意识淡薄”的问题。制定完善《普洱市审计局保密工作规定》《普洱市审计局工作秘密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涉密文件登记、传阅、交办程序,切实加强对涉密文件的使用和管理,组织开展保密安全警示教育活动,通报本单位保密违法案例,系统学习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业务知识,牢固树立保密安全责任意识。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系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的责任意识。二是严格执行《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结合审计部门实际细化完善实施细则,制定考核办法和工作流程,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了责任书。三是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加以落实,对2020年度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报告在党内进行了通报。 2.针对“阵地建设管控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1次,并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开展了分析研判,安排布置了应对措施,二是结合实施机关楼栋党建创建提升行动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更换和安装机关宣传栏10块,宣传牌31块。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存在”方面 (一)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坚决”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严格按照《云南省审计厅关于普洱市审计局2017年至2020年6月专项财务检查的整改通知》逐一进行认真整改,对重复报销审计外勤经费3.93万元进行清退;责成相关责任人清退放职工子女考取大学奖0.7万元;清退发放优秀科室奖0.75万元;发放省级优秀审计奖0.5万元责成审计组作为工作经费进行使用。 2.针对“违规公务接待”的问题。修订完善《普洱市审计局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普洱市审计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审批管理和费用审核报销程序,切实规范账务处理。今年以来,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均没有安排公务接待。 3.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组织责任科室进行了认真核实梳理,超出的住房价格报销费用5 310元,多报销1天数的伙食及交通费180元,共计5 490元进行清退;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处理,强化作风纪律教育,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针对“违规超标准购买运动服”的问题。认真组织学习《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及时清理超标准违规报销的运动会服装费,对超标准支付的3.54万元进行清退。 5.针对“超省级保障标准发放绩效考核奖”的问题。严格执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审计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审计机关经费及资产省级财政统管相关事项细化措施〉的通知》(云财行〔2016〕361号)文件精神,按照《云南省审计厅关于普洱市审计局2017年至2020年6月专项财务检查的整改通知》进行整改,规范绩效考核奖的发放。 6.针对“违规占用专项资金支付公积金和文明单位奖等费用”的问题。对占用审计经费支付公积金、文明单位奖部分进行调整账务处理,修订完善《普洱市审计局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机关经费管理和使用,严格控制经费开支范围,严禁超范围使用,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二)关于“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修订完善《普洱市审计局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和《普洱市审计局机关审计外勤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规范财务报销审核审批程序。对附件不全、审批程序不规范的一律不予报销相关费用,确保审计外勤经费报效的依据充分、手续完备。 2.针对“无正式发票支付相关费用”的问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012年财政部令第71号)等相关规定,建立了单位内控制度,明确了内部审批、审核、支付、核算和归档等支出各关键岗位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规定。杜绝白条支付费用情况的发生。 3.针对“违规提前预付外勤经费”的问题。严格执行《普洱市审计局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和公务卡结算规定,进一步规范财务会计核算管理。2020年以来,未发生违规提前预付相关费用的情况。 (三)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贯彻上级精神浮于表面”的问题。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对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最近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省审计厅的重要会议精神第一时间纳入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及时传达学习,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抓好贯彻落实,按要求及时上报贯彻落实情况报告,确保了上级精神在审计机关中得到全面落实。 2.针对“挂包帮扶作风不扎实”的问题。将脱贫攻坚政策资料汇编成册发给干部职工,并组织开展1次脱贫攻坚政策集中学习,组织召开了2021年度脱贫攻坚联席会议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专题会议,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行了研究。组织开展实地遍访回访工作15人次,认真落实干部的挂包责任。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方面 (一)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通过集中学习读书班的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执行专题党课、主题党日年度计划,按规定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议。今年以来,召开党员大会2次,支委会3次,党小组会3次,领导干部上党课2人次,做到了有计划、有考勤、有图片、有个人笔记。 2.针对“党员积分制管理不严肃”的问题。严格落实《普洱市审计局党员积分制管理(试行)办法》,建立党员积分申报提醒制度,安排专人每月月底提醒党员同志按时申报积分,对申报积分不积极的及时进行通报,严肃党员积分管理,确保党员积分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3.针对“党建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安排1名同志专门负责党建档案收集管理工作,严格按照“5+2+X”的要求对党建资料进行整理归档,规范党建台账管理。建立了信息录入提醒机制,及时准确录入党建相关信息,云岭先锋APP录入率大幅度提升。 (二)关于“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一是召开2021年全市审计机关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了中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2021年度全会精神,对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并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领导对作风纪律建设提出了要求,会上,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并结合巡察整改和财务专项检查整改开展廉政提醒集体谈话,启动实施局机关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2.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问题。严格执行廉政提醒谈话制度,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6人次,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与分管科室研究党风廉政建设10次,签订审计项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5份。 3.针对“抓警示教育不力”的问题。对全市审计系统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进行了全面收集,形成了案例资料汇编并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再次集中组织观看了《叩问初心》警示教育片,警醒广大职工吸取教训,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勤政廉政和廉洁自律的意识。 (三)关于“落实组织人事制度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干部任用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暂行办法》,在以后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开展工作。二是严格执行《条例》和《办法》,明确公示日期从发布公示通知的第二天起算,公示5个工作日,进一步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三是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对2017年以来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文件进行再梳理,更正落款时间错误的任职文件3份。 2.针对“考察档案材料缺失”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从严审核各环节材料,认真梳理了2017年以来的干部任免台账资料,补齐补全“三龄两历一身份”材料3份,切实规范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二是制定规范的干部考察工作手册,考察一批、归档一批。 3.针对“会议记录不完整”的问题。一是使用专门会议记录本,自2020年8月份以来,启用党组会议研究干部人事问题专门会议记录本,不与其他事项混合记录。二是安排专人进行记录,完整记录发言者的原话,忠实于发言者的原意,真实反映会议的内容和全过程,确保了会议记录完整规范。 4.针对“因私出国(境)审批相关材料缺失”的问题。制定《普洱市审计局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度》,规范了因私出国(境)审批报备程序,并对属于局党组管理的干部、近三年内退休的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全部集中统一管理,严格进行审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9—2122209 邮政地址:普洱市思茅区北部行政中心4幢 电子信箱:pessjjbgs@126.com 中共普洱市审计局党组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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