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普洱市司法局) 近日,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加快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高品质法律服务需求。 《实施方案》分两个阶段进行: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实施方案》紧盯“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建设目标,着眼于解决当前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从5个方面提出针对性、实效性强的18项具体举措,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打造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二是推进均衡化、普惠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三是注重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完善标准化、规范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机制;五是借助各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 《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县(区)党委和政府要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同频共振。同时,还提出了注重总结推广、强化宣传引导的工作要求,全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影响力,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地落实。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