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2人因多项违法行为被处罚
普洱日报讯(记者 李玲玉) 近日,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发生两辆二轮摩托车相撞事故,经检测,驾驶人均涉嫌酒后驾驶等多项违法行为。
事发当日,当事人普某驾驶摩托车载鲍某(怀抱一名女童)行至江城县三江大道与环城东路交叉口时,转弯过程中与直行的何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普某膝盖骨折、手臂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民警接到报案到达现场后,对两位驾驶人进行了呼吸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均涉嫌酒后驾驶,其中,普某还存在超员驾驶,何某则存在无证驾驶、未戴头盔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2人作出相应处罚。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