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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公安机关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来源:《普洱日报》 臧灵 时间:2021/12/09/ 09:40 点击:

 

普洱日报讯(记者  臧灵)   一直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活动。近年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同有关部门一起,多次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大力整治中小学校周边治安秩序和学校门前的交通秩序,加强对学校周边出租房和流动人员的治安管理。坚决查处传播暴力、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出版物,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整合社会资源,切实加强对违法和轻微犯罪未成年人的帮助、教育和转化工作。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由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按照特殊程序和要求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在依法严厉打击教唆、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首要分子的同时,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立足于保护、教育、挽救,促使其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基层公安派出所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托居委会、社区、学校等基层组织和单位,抓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社区防范计划的落实工作,帮助有劣迹和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其改正不良行为。

抓好选派优秀公安民警担任法制副校长工作,积极参与“安全文明”创建活动。“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是抓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载体,法制副校长制度的建立,对于增强未成年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市各地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选择优秀公安民警担任法制副校长,同有关部门一道,组织开展了“维护未成年合法权益”,“拒绝毒品、珍爱生命、莫让黄、赌、毒进我家”等活动,积极参与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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